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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地下綜合管廊管理條例》獲批

作者: 郭倩 張冬梅    來源: 新疆日報    日期: 2022-08-10

《烏魯木齊市地下綜合管廊管理條例》獲批

綜合管廊建成區域 各類管線應入盡入

  近日,經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查,《烏魯木齊市地下綜合管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獲批准即將公布施行。這是新疆首部關於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地方性法規,《條例》規定,已建管廊區域內的管線,應當按要求進入管廊,並明確了管廊有償使用。

  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是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的“生命線”工程,指建於城市地下用於容納兩類以上市政管線的構築物及附屬設施。

  城市建設地下綜合管廊具有節約土地資源、優化城市地下空間、便於管線檢修、延長管線壽命、有效解決城市道路反復開挖、改善城市環境和提升基礎設施功能等特點。

  此前,烏魯木齊市在城市綜合管廊投資建設、運營維護、安全管理、管線入廊、産權移交、有償使用、檔案信息管理等方面存在新老問題交織現象,地下綜合管廊的規劃、建設、運營和管理亟需立法支撐和保障。

  烏魯木齊市建設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項目管理科副科長張政泰介紹,《條例》首要提出將城市綜合管廊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管廊建設和管理堅持政府主導、規劃先行、市場參與、統籌建設、信息共享、安全運行、有償使用的原則。要求綜合管廊建成區域,各類管線“應入盡入”,管廊實行有償使用。同時,明確市、區(縣)政府及職能部門、管廊運營單位、管線單位的職責義務。將綜合管廊安全運行、設施設備的運維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明確法律責任,實現城市綜合管廊依法依規管理。

  烏魯木齊市於2016年啟動了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工作,並在烏魯木齊市城北新區、河馬泉新區和機場片區等地大力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截至目前,全市已規劃建設地下綜合管廊33條,總長約100公里。

 

 

 

[責任編輯: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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