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一)
任命臧愛武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二)
任命陳毅士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任命艾則孜·買提尼牙孜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阿克蘇地區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庫來西·吐爾遜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職務。
免去楊海萍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
(三)
決定免去買合木提·吾斯曼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宗教事務局)主任(局長)職務。
(四)
免去魏誠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
免去孟令勝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勒泰地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五)
免去張永江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決定任命瓦爾斯·依明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決定免去伊力亞斯·阿吾提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