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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進一步規范自然資源統計管理

作者: 王亞蕓    來源: 新疆日報    日期: 2022-01-08

  近日,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統計工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自治區自然資源統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統計數據品質控制體係,確保自然資源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規范性。

  《辦法》指出,自治區自然資源統計主要任務是對自治區行政區劃內的自然資源開展統計調查和統計分析,真實準確反映土地、礦産等自然資源現狀及利用情況,以及對地質勘查、地質災害、生態修復、測繪地理資訊、行政管理等內容進行統計調查和統計分析,提供統計數據,實施統計監督。

  《辦法》明確,自治區自然資源統計工作由自治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領導,分級分類負責。綜合統計由統計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專業統計由內設業務部門負責,實行“逐級上報、同級匯交”的工作制度。同時,就自治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計歸口管理部門、內設業務部門及有關事業單位、各地(州、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進行了具體劃分。

  《辦法》規定,自然資源統計數據獲取方式主要有資源調查、行政記錄、聯網直報、逐級上報和同級匯交。將通過加強源頭控制、嚴格審核、完善統計流程和強化技術校核,推進建立自治區自然資源統計數據品質控制體係。

  《辦法》強調,自治區自然資源綜合統計數據由統計歸口管理部門公布,專業統計數據依據上級業務部門要求依規公布。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定期對統計工作進行考核,並將考核成績納入年終績效考核。凡有統計弄虛作假行為,視為考核不合格。

[責任編輯:茹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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