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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計劃

作者:    來源: 新疆日報    日期: 2021-10-13

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自治區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計劃

    9月17日,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自治區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計劃》,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自治區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計劃》全文如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中辦發〔2021〕2號),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一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推動自治區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完整準確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擴大內需這個戰略基點,堅持平等准入、公正監管、開放有序、誠信守法,暢通市場循環,疏通政策堵點,打通流通大動脈,推進市場提質增效,通過5年的努力,基本建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制度完備、治理完善的高標準市場體系,為推動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實現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二、夯實市場體系基礎制度

    (一)全面完善産權保護制度

    1.完善平等保護産權的法規規章體系。在司法實踐中嚴格執行、準確適用刑法修正案(十一),落實打擊非公有制企業工作人員侵害企業財産權益等相關犯罪的規定,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財産權的刑法保護。適時修改自治區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等法規規章。進一步細化完善國有産權交易各項制度。全面清理對不同所有制經濟産權區別對待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規範性文件。(牽頭單位:司法廳;配合單位: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自治區國資委、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

    2.健全産權執法司法保護制度。做好涉産權糾紛案件審判工作。完善涉企産權保護案件的申訴、復查、再審等機制。推動涉産權冤錯案件依法甄別糾正常態化機制化。嚴格規範公檢法機關涉案財物處置程序,建立健全有效銜接的涉案財物處置制度體系,依法規範處置涉案財物。(牽頭單位:自治區黨委政法委;配合單位: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自治區發改委、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

    3.強化知識産權保護。在司法實踐中嚴格執行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涉藥品上市審評審批專利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強化知識産權司法保護,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健全完善知識産權專業化審判體系,深入推進知識産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準確適用知識産權侵權懲罰性賠償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惡意侵權、多次侵權等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創新商業秘密保護機制,依法查處侵犯商業秘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強化知識産權行政執法,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侵權假冒多發的重點領域和區域加大執法力度。加強知識産權代理行業事中事後監管,加大對商標惡意註冊和非正常專利申請人及代理機構的查處和懲戒力度。加強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官方標誌保護。建立健全知識産權侵權糾紛快速處理、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學分流機制,推動簡易案件和糾紛快速處理。探索跨境電商知識産權保護監管新模式,建立電商領域知識産權執法維權協作機制。推進知識産權價值評估體系建設,完善商標、專利無形資産評估機制,探索知識産權轉化運用的有效舉措。(牽頭單位: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配合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衞生健康委等)

    4.深化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推動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擴面提速增效,確保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試點任務。推進農村集體資産監督管理&&建設,強化農村集體資産監管。加強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規範管理和服務,研究探索農民土地承包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有償退出機制和辦法。建立健全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防範機制。推動建立農村土地流轉交易市場(農村産權交易中心),穩步推進農村綜合産權交易市場建設。開展宅基地“三權分置”確權登記試點工作。推進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等農村不動産登記工作,規範開展農村不動産日常登記業務。(牽頭單位:自治區黨委農辦;配合單位: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等)

    (二)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

    5.全面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積極配合國家做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動態調整,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嚴禁各地區各部門自行發布具有市場准入性質的負面清單。建立覆蓋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三級的市場准入隱性壁壘&賬,暢通市場主體對隱性壁壘的意見反饋渠道和處理回應機制。(牽頭單位:自治區發改委、商務廳;配合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

    6.推進企業登出便利化。全面落實登出便利化改革,強化信息共享互認,簡化流程和材料,全面推進簡易登出登記。嚴格執行破産法律和制度,簡化企業破産案件審理模式,完善民營企業破産、重整機制,實現市場主體有序退出。(牽頭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發改委、司法廳、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稅務局等)

    (三)全面完善公平競爭制度

    7.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健全監督抽查上下聯動、競爭審查一體推進的工作機制。堅持“誰起草、誰審查,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強化主體責任,提高增量政策措施審查和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質量。建立公平競爭審查投訴舉報受理回應機制、審查抽查機制、重大政策措施會審制度,推行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工作制度,及時核查舉報涉及的問題。(牽頭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商務廳等)

    8.加強和改進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嚴格執行反壟斷法及有關配套法規。依法制止實施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競爭等壟斷行為,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加強&&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態領域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規制,維護&&經濟領域公平競爭。完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加強重點領域市場價格監管,嚴厲查處涉企違規收費行為。(牽頭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等)

    9.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開展重點行業市場競爭狀況評估工作。依法規範市場主體登記管轄,建立統一規範的全區市場主體登記註冊業務標準和流程,實現全區範圍內跨區域註冊登記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不得要求企業必須在某地登記註冊,不得為企業跨區域遷移設置障礙。大力推廣電子營業執照應用。逐步構建跨區域的市場監管案件移送、執法協助、聯合執法機制。(牽頭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等)

    三、推進要素資源高效配置

    (四)推動經營性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

    10.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細化用地項目分級分類保障措施,對符合單獨選址項目用地條件的交通、水利、能源、軍事及産業類重大項目納入省級配置土地利用計劃指標重大項目清單。建立和完善重大項目協調聯動機制。充分運用市場機制,推進市場主體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持續實施“增存挂鉤”獎懲機制。(牽頭單位:自然資源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改委等)

    11.完善建設用地市場體系。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動土地在不同産業間實現複合開發利用、用途合理轉換。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加快推進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建設。推進土地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完善城鄉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制定更新與發布制度,形成與市場價格挂鉤的動態調整機制。(牽頭單位:自然資源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改委等)

    12.開展土地指標跨區域交易試點。爭取承擔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任務。組織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工作。(牽頭單位:自然資源廳;配合單位:農業農村廳、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等)

    (五)推動勞動力要素有序流動

    13.不斷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推進戶籍業務跨省通辦、全區通辦,實現聯網協同辦理,簡化戶籍業務辦理手續,優化戶籍、身份證業務網上辦理流程,縮短居民身份證辦理時限。(牽頭單位:公安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改委等)

    14.促進社會服務保障便利化。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含職業年金)轉移接續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業務全面接入國家轉移&&,實現聯網辦理。加快自治區醫療保障信息&&建設,及時接入國家醫保信息&&。編制《自治區醫療衞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規範》,促進跨地區、跨兵地、跨層級、跨部門醫療衞生業務協同辦理。(牽頭單位:人社廳;配合單位:自治區醫保局、自治區衞生健康委等)

    15.提升人力資源服務質量。推動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告知承諾制改革,形成協調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制度體系。開展人力資源服務誠信體系建設,加強和創新事中事後監管,強化勞務中介等重點領域監管。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社會化職稱評審工作,將人力資源服務業專業技術人才和從業人員納入自治區繼續教育範疇,貫通人才發展空間。(人社廳負責)

    (六)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16.加快新疆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落實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培育後備上市資源,支持新疆企業改制上市。鼓勵新疆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開展資本運作。執行好證券法及其配套規則,強化市場監管,嚴懲違法違規行為。(牽頭單位:證監會新疆監管局;配合單位:人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自治區發改委、司法廳、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等)

    17.嚴格落實常態化退市機制。執行上市公司退市規定,暢通多元化退出渠道,加強上市公司退市的信息溝通與監管協作,密切防範和處置退市風險,嚴懲惡意規避退市行為。(牽頭單位:證監會新疆監管局;配合單位:人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自治區發改委等)

    18.培育資本市場機構投資者。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理財子公司,依法依規與符合條件的證券經營機構和創業投資基金、政府出資産業投資基金合作。鼓勵境外金融機構參與設立、投資入股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牽頭單位: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證監會新疆監管局;配合單位:人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等)

    19.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落實健全市場化利率形成和傳導機制要求,促進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運用,發揮好貨幣政策工具的引導作用,引導和督促商業銀行合理定價,促進貸款實際利率下降。深入推進金融服務小微企業能力提升工程,引導金融機構加大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不斷提升普惠金融覆蓋面。聚焦自治區産業發展重點和綠色發展,創新金融産品。紮實做好“信易貸”&&的應用、推廣工作,支持開展信用融資,有序發展面向小微企業的新型質押融資業務。(牽頭單位:人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配合單位: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自治區發改委等)

    (七)發展知識、技術和數據要素市場

    20.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修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辦法》。加強對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規範科技成果登記管理,修訂完善科技成果登記辦法。新建1至2家國家技術轉移機構,依託國家技術轉移機構,加強技術轉移人才培養,提高專業服務能力。探索職務科技成果産權激勵新模式。(牽頭單位:科技廳;配合單位:教育廳、財政廳、自治區發改委等)

    21.加快培育發展數據要素市場。建立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數據資源清單和格式標準,提升社會數據資源價值。健全完善統一的公共數據資源開放&&,逐步將大數據&&支撐能力向城市治理、園區管理等重點領域推廣應用。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加強數據有序共享,依法保護個人信息。(牽頭單位:自治區發改委;配合單位:工信廳、商務廳、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

    22.推進知識産權和科技成果産權交易。依託我區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積極對接區外專業服務機構,在技術轉移轉化、專利評估、産業對接等方面開展服務合作,促進技術交易發展。(牽頭單位:科技廳、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自治區發改委、自治區國資委、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等)

    四、改善提升市場環境和質量

    (八)提升商品和服務質量

    23.完善質量管理政策措施。修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質量激勵政策。深入實施質量提升行動,推進“百千萬質量強企工程”。全面推動實施企業産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嚴格落實強制性産品認證目錄,加強對強制性産品認證活動的監管。健全消費品召回管理工作機制,嚴格産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強化缺陷産品召回管理。(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24.推動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支持標準化技術機構、行業協(學)會等第三方機構開展相關標準比對分析,培育企業標準“領跑者”,發布一批企業標準排行榜,引導更多企業聲明公開更高質量的標準。落實企業標準化管理辦法,整合精簡強制性地方標準。(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25.進一步發揮品牌的引領作用。支持建設區域綠色食品、有機農産品地理標誌和綠色食品原料基地。打造“新疆是個好地方”文旅融合品牌,培育連鎖餐飲品牌、國內知名體育賽事品牌、産教融合型家政企業和家政服務品牌等。以培育發展品牌經濟為重點,促進消費向綠色、健康、安全發展,鼓勵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發展。(牽頭單位:自治區發改委;配合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信廳、商務廳、文旅廳、農業農村廳等)

    26.推動商品市場創新發展。建立重點市場&&機制,引導重點市場開展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升級,提升重點市場的供應鏈服務功能,培育線上線下融合的商品交易&&。推動邊境貿易創新發展,支持開展互市貿易,加快培育邊境貿易商品市場和商貿中心,幫助有條件的地區申請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牽頭單位:商務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改委等)

    (九)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

    27.完善消費維權制度。適時修訂自治區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健全消費者公益訴訟制度,落實消費者集體訴訟制度,在訴訟程序、庭審過程、舉證責任等方面加強對消費者的司法保護。支持消費者協會行使公益性訴訟權利。(牽頭單位:司法廳;配合單位: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

    28.簡化消費爭議處理程序。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明確全區小額消費糾紛的數額,完善小額消費糾紛司法程序,實現小額訴訟案件快速處理。健全小額消費糾紛調解處理工作流程。加強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完善消費糾紛在線解決機制,探索建立維權處理結果消費者反饋評價機制。(牽頭單位: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配合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

    (十)強化市場基礎設施建設

    29.推動市場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持續完善綜合立體交通網絡,大力發展公鐵空多式聯運。加快5G網絡布局,推動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發展應用和各産業深度融合,支持技術和服務的融合與創新應用。推動快遞末端網點、智能投遞設施等快遞末端基礎設施建設。開展縣城流通設施補短板示範工作,加快建立以縣市、鄉鎮綜合性物流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網點組成的農村物流網絡。(牽頭單位:自治區發改委;配合單位:交通運輸廳、工信廳、商務廳、中鐵烏魯木齊局集團有限公司、民航新疆管理局、新疆郵政管理局等)

    30.實施智能市場發展示範工程。推進商圈、社區、街區、商店智慧化建設,鼓勵建設線上線下融合的智能消費體驗館。加大新型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力度,推動5G、NB—IoT(窄帶物聯網)、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雲計算、區塊鏈試點示範,促進應用場景落地。依託“兩核多星”雲計算産業布局,加大數據中心、智能計算中心投資建設,提升算力能力支撐力度。圍繞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布局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和國際化數據信息專用通道,推動跨境電商、物流、支付和供應鏈管理髮展。(牽頭單位:工信廳;配合單位:商務廳、自治區發改委、科技廳、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人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新疆郵政管理局等)

    31.支持&&企業創新發展。實施教育、醫療、快遞物流等網絡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工程,推動互聯網醫療、在線教育、第三方物流、即時遞送、在線辦公、網上辦事等新型服務&&發展,構建安全、有效、方便的醫養健康服務網絡,打造“互聯網+社區”公共服務&&,構建24小時全生活鏈服務體系。推動實現市場數據信息流跨部門共享。依法規範發展&&經濟,強化對&&企業監管。(牽頭單位:自治區發改委;配合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教育廳、商務廳、自治區衞生健康委、工信廳、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人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新疆郵政管理局等)

    五、實施高水平市場開放

    (十一)有序擴大服務業市場開放

    32.有序擴大金融服務業市場開放。依法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銀行業保險業市場准入環境,支持社會資本依法進入銀行、資産管理、債券市場等金融服務業。深化銀行業和保險業對外開放,放寬外資銀行保險機構市場准入條件和業務範圍。支持銀行保險機構“走出去”,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保險機構在境外中資企業集中地有序發展。(牽頭單位: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配合單位:證監會新疆監管局、人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商務廳等)

    33.有序擴大社會服務業市場開放。以醫療、教育、體育、托幼、環保、市政等領域為重點,減少市場准入限制。取消對營利性醫療、教育等機構在證照辦理、設備購置等方面不合理限制。優化社會辦醫療機構跨部門審批,進一步降低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的制度性成本。(牽頭單位:自治區發改委;配合單位:自治區衞生健康委、教育廳、生態環境廳、自治區體育局等)

    34.落實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落實《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執行《鼓勵外商投資産業目錄》並配合國家做好修訂工作,不斷拓展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産業新疆目錄範圍。健全各地重大外資項目協調服務機制,推動重大外資項目落地投産。清理取消未納入負面清單的各種限制措施,推動“非禁即入”,持續改善營商環境。(牽頭單位:自治區發改委;配合單位:商務廳等)

    (十二)推動規則等制度型開放

    35.深化國際經貿務實合作。充分利用國家間經貿合作委員會對話&&,依託現有地方經貿合作和國際次區域合作機制,深化與周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務實合作。選擇部分條件好的邊境口岸開展查驗監管模式創新國際合作,提升口岸通關效率。開展周邊國家相關標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領域的研究、交流和聯通。(牽頭單位:自治區發改委、商務廳;配合單位:新疆&&境邊防檢查總站、烏魯木齊海關、財政廳、人社廳、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自治區外辦等)

    36.加強消費品質量標準體系建設。在中醫藥、智能照明電器、家用電器、學生用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領域制定修訂一批地方標準、團體標準。鼓勵企業採用國際先進標準組織生産,推進內外銷産品同線同標同質。實施“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建設工程,增加優質産品及服務供給。(牽頭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工信廳、自治區衞生健康委等)

    六、完善現代化市場監管機制

    (十三)推進綜合協同監管

    37.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完善並嚴格執行全區統一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隨機抽查工作指引。建立健全行業監管部門與綜合監管部門協調配合機制,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依託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新疆),推動涉企信息全量歸集。持續推進“互聯網+監管”。(牽頭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自治區發改委等)

    38.健全對新業態的包容審慎監管制度。按照鼓勵創新的原則,健全對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等的包容審慎監管制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確保質量和安全。(牽頭單位:自治區發改委;配合單位:工信廳、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科技廳等)

    (十四)加強重點領域監管

    39.加強重點商品市場價格監測預警。發揮自治區市場價格調控部門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建立價格監測與價格監管聯動機制,健全市場價格監管規則,加強重要民生商品和資源性産品價格監測。整合各部門市場調查監測資源,完善價格監管智慧支撐&&。(牽頭單位:自治區發改委;配合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國家統計局新疆調查總隊等)

    40.強化要素市場交易監管。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制定二級市場交易流程和規則,2021年底基本建成全區土地二級市場交易&&。不斷提高礦業權出讓電子化交易服務水平,做好交易監督管理,逐步推進地(州、市)、縣(市、區)級礦業權出讓網上交易。(牽頭單位:自然資源廳;配合單位:科技廳、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證監會新疆監管局等)

    (十五)健全依法誠信的自律機制和監管機制

    41.完善市場主體信用承諾制度。根據各部門行政權力事項清單,制定格式規範的信用承諾書,將市場主體承諾、履行情況等信息歸集並公示於“信用中國(新疆)”網站和各地(州、市)信用門戶網站,作為事中事後監管依據。制定《自治區公共信用評價標準》,依據標準對市場主體履行承諾的不同情形實施差別化監管。制定信用修復和異議申訴流程,形成各地(州、市)初審、自治區級複審、國家終審的完備機制。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准入、資質審核、科技立項等事項中,應用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開展信用承諾制。(牽頭單位:自治區發改委;配合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人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等)

    42.大力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定《自治區信用分級分類認定標準》,先行先試分級分類監管,引導稅收管理、進出口、生態環保、醫療保障、醫藥招採等領域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牽頭單位:自治區發改委;配合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稅務局、烏魯木齊海關、生態環境廳、自治區醫保局、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

    (十六)健全社會監督機制

    43.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貫徹落實國家促進行業協會商會規範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範、自律公約,規範會員行為。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制定發布産品和服務標準,參與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及有關政策法規。(牽頭單位:自治區發改委、民政廳;配合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司法廳、自治區工商聯等)

    44.發揮市場專業化服務組織的監督作用。加快培育第三方服務機構和市場中介組織,提升市場專業化服務能力。推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優化技術評審方式,增加遠程評審手段,壓縮許可和技術評審時間,逐步實現證書電子化。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檢驗檢測認證業務,促進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和認證機構發展。(牽頭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自治區黨委編辦等)

    45.發揮公眾和輿論監督作用。加強政策宣傳,更好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健全完善有獎舉報制度及相關措施辦法,引導和激勵社會公眾參與監督。依法依規嚴厲查處惡意舉報非法牟利等行為。探索建立消費者投訴信息公示機制。(牽頭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廣播電視局等)

    (十七)加強對監管機構的監督

    46.健全對監管機構履行職責的監督機制。加強對監管機構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監管權力規範透明運行。對監管機構不作為、亂作為要依規依法嚴肅追責問責。推動監管部門建立健全工作人員廉潔從業相關制度,實現依法監管、公正監管、廉潔監管。(自治區紀委監委機關負責)

    (十八)維護市場安全和穩定

    47.完善維護市場安全機制。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密切跟蹤國內外重要商品市場、服務市場和要素市場形勢變化,加強經濟安全風險預警、防控機制和能力建設,實現重要産業、金融、基礎設施、戰略資源、重大科技等關鍵領域安全可控。守好安全和質量底線,對食品、疫苗、藥品、特種設備等領域實行全過程嚴格監管,強化危險化學品等重點工業産品安全監管。加強事關國家安全的關鍵核心技術的自主研發和保護,依法管理涉及國家安全的知識産權對外轉讓行為。落實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國家技術安全清單管理、不可靠實體清單等制度。(牽頭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自治區發改委、商務廳、科技廳、應急管理廳、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人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等)

    48.積極防範市場異常波動和外部衝擊風險。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加強對大宗商品、資本、技術、數據等重點市場交易的監測預測預警,建立或落實重大風險識別和預警機制、重大市場風險衝擊應對預案。加強金融監管合作,健全金融風險防範、預警、處置機制。提高認定競爭違法行為、預警識別市場運行風險的能力。加強重點領域、重點産品安全風險監測,提升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和預警效能。(牽頭單位:自治區發改委、人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配合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商務廳、科技廳、應急管理廳、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證監會新疆監管局等)

    七、保障措施

    (一)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於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全過程,增強政治領悟力、政治判斷力、政治執行力,確保改革始終沿着正確方向前進。

    (二)層層壓實責任。從全局和戰略高度深刻認識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的重大意義,按照職責分工,對照重點任務逐條逐項細化分解,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建立工作&賬,明確完成時限,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三)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推動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工作協調機制,強化統籌協調,加強上下聯動、橫向銜接、通力合作,跟蹤銜接國家配套政策,解決推進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提高推動高標準市場建設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四)強化督促落實。自治區發改委、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商務廳等部門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督促推動各項重點工作落實,及時對行動計劃落實情況進行指導評估,確保我區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任務順利完成。

[責任編輯: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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