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陳旭)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發布《北京市職稱自主評審管理辦法(試行)》,以“分類施策、評用銜接、放管並重”為原則,構建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和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根據産業、行業、專業情況,穩妥有序向用人單位下放職稱評審權,讓評價標準更貼合企業發展和崗位需求,促進人才培養與産業需求的深度融合。
辦法適用的範圍包括三類,專業技術人才密集、技術實力較強、內部管理規範的規模以上企業;人才密集,崗位管理、人事管理規範有序的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條件成熟的新型研發機構(含國家實驗室)。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職稱自主評審政策的&&,是北京市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重要突破。為充分發揮職稱評價的激勵導向作用,讓職稱評價成為激發人才創新活力的“催化劑”,北京市明確申請條件,讓“有意願、有水平、有保障”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開展職稱自主評審。
據介紹,用人單位申請的評審專業應與自身主責主業、産業定位高度契合,擁有充足優質的人才儲備,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應佔職工總數70%以上。應在綜合實力、産業方向、核心技術等方面有較大優勢,把職稱評審結果與崗位晉陞、薪酬激勵等直接挂鉤。在關鍵技術領域有重大突破、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適當放寬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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