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對東盟防務輸出欲何為

2025-09-08 14:54:50 來源: 《環球》雜誌

日本海上自衛隊“出雲”號直升機驅逐艦 

文/湯文嶠

編輯/黃紅華

  近年來,面對國際與國內戰略環境的劇烈變動,日本政府對其防衛政策進行了大幅度調整。2022年頒佈的《防衛力整備計劃》明確指出,“那些服役多年、擴展性已達極限的艦艇應提前退役,並考慮將退役的裝備轉讓給志同道合的國家。”基於這一方針,據日本媒體近日報道,日本政府正在探討將海上自衛隊的“阿武隈”級護衛艦,在已確定出口至菲律賓的基礎上,進一步考慮向印度尼西亞和越南進行推廣。

  “阿武隈”級護衛艦1989年至1993年間開始服役,至今已在日本海上自衛隊中服役超過30年。由於其噸位和排水量的限制,該艦種當前主要承擔在日本週邊海域的巡邏任務。而隨着日本軍事現代化的快速推進,加上海上自衛隊人員的持續不足,“阿武隈”級護衛艦逐漸被更先進的“朝日”級驅逐艦和“最上”級護衛艦替代,並計劃從2027年起逐步退役該艦種。因此,對於日本來説,如果能夠成功實現這次武器出口轉移,不僅能夠解決自身老舊艦艇的更新換代問題,還能加強與海上交通要衝國家在安全領域的合作,這無疑是一筆非常划算的交易。

  表面上看,日本此舉似是為了“變廢為寶”,即充分利用老舊裝備的剩餘價值。但實際上,日本這一舉措背後隱藏着深遠的野心,在政策法律制度、地緣政治安全等多個方面都有所圖謀。其戰略考量以及相關國家與之的互動,值得密切關注並保持警惕。

暗度陳倉

  戰後,日本對外軍援軍售一直受限於憲法第九條,需要遵守“武器出口三原則”。然而安倍政府時期,日本通過包裝“積極和平主義”理念於2014年制定“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開始可以在所謂“嚴格條件下”和“國際共同開發和適應新的安全環境中”有限突破“武器出口三原則”。2022年底,岸田政府通過《國家安全保障戰略》《國家防衛戰略》和《防衛力整備計劃》三份安保文件,日本“專守防衛”政策出現重要調整。

  從2023年開始,日本進一步修訂擴大武器轉移範圍,明確五類裝備(救援、運輸、警戒、監視、掃雷裝備)即使攜帶武器也可以出口,同時擴大了對所謂“遭受侵略國家”的支持範圍。本次與菲律賓等東盟國家的出口意向更是直接以“聯合開發”之名行整艦出口之實。

  有了“聯合開發”和“退役裝備轉讓”這些豁免條款,通過與受讓國共同實施退役護衛艦的改裝和升級,日本既可宣稱對本土安全無新增威脅,又實質上將原本攻防兼備的水面作戰力量整體輸出。這一做法一旦得以順利實施,也就為攻擊性裝備的隱蔽輸出提供了可操作的法律範式。

  未來,日本甚至可能通過“技術轉移”和“聯合研發”,將反艦導彈、艦載防空系統等敏感作戰能力擴散至更多國家或地區。

影響區域穩定

  日本向菲律賓、印尼、越南提供“阿武隈”級護衛艦及配套的情報、後勤與培訓支持,受援國軍事力量的迅速提升可能引發周邊國家的安全憂慮。從國際政治學的視角分析,“安全困境”會隨之在地區內産生,這極易導致小規模衝突升級為更高級別的對抗。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東盟國家在接受日本的裝備和技術支持後,在海上安全政策上有可能採取更加激進的做法,增加區域軍事摩擦和誤判的風險。這將對長期以經濟合作為紐帶的區域合作帶來新的挑戰,區域內傳統的和平共處模式可能會被削弱。

  此外,日本此番軍售援助還會破壞東盟內部的安全共識。東盟歷來倡導“不結盟、不對抗”的安全原則,但隨着部分國家因安全能力焦慮而轉向依賴日本的“硬實力”支持,成員國在安全選擇上很難不出現分歧,這降低了東盟作為一個區域整體在南海行為準則等安全議題上的協調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日本在東南亞小動作不斷,已經引起域內部分國家的“反感”。針對日本政府兜售構建“亞洲版北約”的提議,馬來西亞外交部長哈山直言不諱地&&:“我們並不需要東盟的北約!”

包藏禍心

  早在2014年,日本安倍政府就提出“海洋法治”理念,宣稱自己是“海洋法治三原則”的捍衛者。隨後日本積極構想並參與所謂“自由開放的印太”,這與菲律賓等一些南海聲索國企圖暗合。在此框架下,日本通過加緊軍事援助、共同演練和安全對話,開始推動將南海與東海問題聯動,形成波及整個東亞海域的多邊對抗結構。此次日本通過強化與菲律賓、越南、印尼等國的防務與安全合作,不僅為相關東盟國家提升海上安保能力,還通過海域態勢感知、海上執法和防衛裝備三方面介入,製造惡化南海局勢的重要外部因素。

  除了積極配合美國的所謂“印太戰略”,日本此舉明顯也是利用南海問題作為切入點,意圖拉攏部分東盟國家,同時將所謂釣魚島爭議與南海主權衝突在區域安全話語中並列,借此轉移自身戰略壓力、減輕戰略負擔。需注意的是,日本製造“東海南海”聯動態勢一旦形成,便可借此為自身修憲、強化自衛隊海外行動製造輿論,粉飾其向“普通國家”“軍事強國”轉變的政治合法性。

  針對日本向菲律賓等國家出口“阿武隈”級護衛艦一事,中國國防部已作出明確回應:“我們一貫主張,有關國家間的防務安全合作不應針對第三方或損害第三方利益。二戰期間,日本軍國主義對包括中國、菲律賓在內的周邊國家進行侵略和殖民統治,侵佔南海諸島,負有嚴重歷史罪責。近年來,日方突破和平憲法和‘專守防衛’原則,不斷對外輸出武器裝備,妄圖拉‘小圈子’攪局南海,給亞太地區製造不穩定因素。今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我們敦促日方深刻反省、汲取歷史教訓,在軍事安全領域謹言慎行,多做有利於維護地區和平穩定的事。”

  對大部分東南亞國家來説,其曾經是日本軍國主義的受害者,而東盟更是誕生於地區安全環境十分惡劣的冷戰時代,區域內多數國家對日本防務輸出的新動向也保持着高度警惕與密切關注。

  (作者係國防科技大學外國語學院國際關係係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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