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營造更好的發展環境支援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體現了普惠性、公平性等特點,對當前民營企業發展具有很強的現實指導意義。
主要從四個方面詳細介紹:第一,《意見》提出要進一步放開民營企業市場準入,進一步精簡市場準入行政審批事項,不得額外對民營企業設置準入條件,同時還提出破除招投標隱性壁壘……都有利于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第二,進一步減輕企業的稅費負擔,為民營企業融資提供支援。同時建立防止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的長效機制,為降低民營企業經營成本、提高資金鏈融通等各方面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第三,《意見》明確提到要健全司法執法對民營企業的平等保護機制,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合法財産,也非常及時到位;第四,完善涉企政策的制訂和執行機制,建立政府的誠信履約機制,這兩個機制對企業來講也是一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