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消防救援大隊聯合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月牙塘派出所對1名因過失引起火災的人員依法處十日行政拘留。
火災現場(7月29日攝)。昆明市五華消防救援大隊 供圖
7月29日16時24分,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五華區紅雲街道辦事處轄區內一餐廳起火。接警後,指揮中心立即調派昆明市五華區消防救援大隊、蓮華消防救援站、彩虹路消防救援站、龍泉路消防救援站、昆明捲煙廠專職消防大隊、紅雲街道消防工作站共計13車65人趕赴現場,16時40分明火被撲滅。
起火場所為單層磚混結構建築,建築面積約120平方米,過火面積約90平方米,起火原因係違法行為人加熱油鍋時離開去吃飯,油溫升高後導致油鍋起火,主要燃燒物質為灶&油煙管道、油鍋等,直接財産損失1.8萬元,無人員傷亡。
五華消防提醒:廚房用火不離人,引發大火得不償失。餐飲企業一定要加強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崗前培訓,提升消防安全意識,切不可在燃氣灶還在燃燒的狀態下離開,無論離開廚房時間長短,均應該先關閉燃氣灶,避免引發火災。(完)(陳治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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