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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7/26 09:21:30
來源:昆明日報

昆明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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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4日,記者從昆明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昆明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除“多規合一”,還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投資建設和運行管理。

  政策引領

  協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辦法》規定,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全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協調解決海綿城市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考核。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度假)區管委會負責推進行政區域內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組織實施相關建設管理工作。中心城區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由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自然資源規劃、水務、滇池管理、園林綠化等部門統一編制,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辦法》明確,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是海綿城市建設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推進本行政區域範圍內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海綿城市建設納入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劃,在建設項目立項審批階段對海綿城市建設有關內容、投資合理性進行審查。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負責將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在規劃設計條件、土地供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等環節,落實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的相應要求。財政部門統籌財政資金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負責海綿城市建設中央、省、市補助資金的撥付與指導開展績效管理工作。水務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城市防洪工作;水資源的統一規劃、配置和調度;建設聯通工程,進一步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滇池管理部門負責協調、指導滇池流域範圍內海綿城市建設中涉及管網建設改造、城區易澇點整治、城市河道水系生態綜合整治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的技術標準。

  同時,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應當逐步納入相應層級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園林綠化、交通運輸、工業和信息化、城市管理、生態環境、政務服務等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海綿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

  創新驅動

  打造生態宜居昆明新面貌

  《辦法》規定,城市新建區、成片開發區、各類園區,應當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要求;城市建成區應當強化區域整體治理,要結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完整社區打造等,按照規定控制城市雨水徑流和面源污染,治理和保護城市水環境,綜合利用雨水資源。

  在資金方面,市、縣(區)兩級政府和開發(度假)區管委會應當加大財政資金統籌力度,多渠道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資金。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投資建設和運行管理。對社會投資項目的海綿城市設施,由産權人或者有關權利人負責運行維護。

  此外,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海綿城市建設和設施運行維護進行監督管理,並定期通報;市、縣(區)兩級政府和開發(度假)區管委會應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加強數據共建共享,提升海綿城市建設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對非法侵佔、損毀海綿城市設施的,海綿城市設施運行維護責任單位有權要求恢復原狀。

  打造生態文明春城。2016年起,昆明開始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隨後昆明一直按照國家、省有關海綿城市建設的部署要求,成立領導小組、組建臨時機構,編制海綿城市規劃,全市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並取得了一定成效,於2022年5月成功申報為國家第二批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範城市。(記者 徐劍 楊官榮)

【糾錯】 【責任編輯: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