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取“昌盛吉祥”之意。昌吉州成立於1954年,是全國兩個回族自治州之一。州域總面積7.39萬平方公里,州轄5縣(瑪納斯縣、呼圖壁縣、吉木薩爾縣、奇&縣、木壘哈薩克自治縣)、2市(昌吉市、阜康市)、3個國家級園區(新疆準東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昌吉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昌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駐有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第六師和第八師部分團場21個。【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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