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11月,中國、美國、英國三國首腦在《開羅宣言》中寫明:“……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在太平洋所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1945年7月26日發表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且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日本戰敗後,民國政府於1946年12月派艦巡視和收復了太平、中業等南沙群島主要島礁,接收了南沙全部島礁並進駐南沙主島太平島。詳細>>
20世紀50年代中期,菲律賓和當時的南越開始在南沙搞一些動作。1956年菲律賓航海家克洛馬宣布在南沙群島海域航行過程中“發現”“許多島嶼”,並將它們定性為“自由地”,菲律賓政府遂據此認為這些島嶼屬菲,企圖搶佔部分南沙島礁。而菲政府對台灣當局的南沙主權立場是知曉的,曾欲派官員赴台灣協商南沙島礁歸屬問題。1962年起,南越陸續佔領了南子島、敦謙沙洲、鴻庥島、景宏島、南威島、安波沙洲,遭到了海峽兩岸的強烈反對和抗議。更大規模的侵佔浪潮發生在20世紀70、80年代。這與南沙附近海域油氣資源的發現,以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談判與簽署有很大關係。20世紀60年代末,美國及聯合國多個調查機構宣稱,在南海大陸架上發現豐富油氣資源;而200&&專屬經濟區則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最大制度創建之一。詳細>>
2002年7月,在文萊斯裏巴加灣市第35屆東盟外長會上,馬來西亞為了打破僵局,提議以一個妥協、非約束性的“宣言”取代“準則”,得到東盟外長會接納,會後發表的聯合聲明&&,東盟將與中國保持密切合作,為達成“宣言”而努力。此後數月間,中國與東盟進行了密集的溝通和協商,達成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DOC)。詳細>>
《宣言》簽署後的10年,事實上只有中國基本遵守了其規定和原則,未採取使爭議擴大化的行動,並且積極推動海上和平合作和共同開發。然而,越、馬、菲等國從一開始就沒有全面和認真地落實《宣言》,不斷對所佔據島礁改建和擴建,加強行政管理,加緊油氣資源開採,不時抓扣中國漁民等,這些國家的一個共同指向,就是固化非法侵佔所得,否定存在爭議,而不是“擱置爭議”。2009年1月,奧巴馬政府甫一履新,即釋放了將對小布什政府對外政策進行糾偏、把戰略重點優先放在亞太地區的信號,這顯然助長了部分爭端方在南海與中國角力的信心。詳細>>
2012年4月發生的黃岩島事件可以説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突破了中國政策和忍耐的底限。黃岩島屬中國中沙群島,以東隔馬尼拉海溝與菲律賓群島相望。1898年《美西巴黎條約》、1900年《美西華盛頓條約》和1930年《英美條約》等明確規定了菲領土界限西限以東經118°為界,黃岩島在此範圍之外。直到20世紀90年代,菲律賓出版的地圖還將黃岩島標繪在菲領土界限之外。詳細>>
中國南海政策的根本出發點是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海洋權益,向是以靜制動、後發制人。中國民眾絕不會允許任何國家進一步損害中國在南海的島礁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權和權益,因此強烈期待國家有能力維護自身利益。中國將堅定不移地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和權益,並增強管控局勢和避免進一步損失的能力。目前看,只要沒有重大威脅,可以繼續本着尊重歷史的態度,堅持“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政策。中方致力於通過協商談判和平解決爭議的政策不會改變。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