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耶路撒冷11月30日電(記者路一凡 王卓倫)以色列總統府11月30日發表聲明説,以總理內塔尼亞胡已向以總統赫爾佐格提交一份赦免請求。內塔尼亞胡目前正因貪腐案受審。
聲明説,內塔尼亞胡的律師阿米特·哈達德已將赦免請求提交至總統府法律部門。赫爾佐格將在收到相關意見後,以“負責任的態度”審議這一請求。
據《以色列時報》報道,以色列總統有權赦免經法院定罪的人,在極少數情況下,如果符合公共利益,相關人員甚至可以在法律程序結束前獲得赦免,但必須由尋求赦免的當事人或其直系親屬提出申請。
2020年初,以色列檢方以受賄、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3項指控正式起訴內塔尼亞胡。同年5月,法院首次開庭審理該案,內塔尼亞胡因此成為以色列首個接受司法審理的在任總理。
該案中,內塔尼亞胡及其家人涉嫌在2007年至2016年間,從以色列商人、好萊塢製片人阿爾農·米勒漢處收受價值約28萬美元的物品。作為回報,內塔尼亞胡直接或間接向對方提供好處。
以媒報道説,如果罪名成立,內塔尼亞胡因受賄面臨的最高刑罰將是10年監禁,因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將合計面臨3年監禁的最高刑罰。
以媒此前報道稱,自2020年審理啟動以來,內塔尼亞胡多次以戰事、外訪、健康等理由“拖延避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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