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正文
專訪:堅持主權豁免原則 應對疫情“訴訟戰”圖謀——訪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院長孔慶江
2020-06-20 11:47:11 來源: 新華網
關注新華網
微博
Qzone
評論
圖集

  新華社北京6月20日電 專訪:堅持主權豁免原則 應對疫情“訴訟戰”圖謀——訪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院長孔慶江

  新華社記者王昭 丁宜

  一段時間以來,美國一些別有用心的政客和組織妄圖就新冠肺炎疫情向中方“追責”“索賠”。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院長、中國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孔慶江日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指出,中方應堅持主張國際法主權豁免原則,以應對一些人欲借新冠疫情對中方發起“訴訟戰”的圖謀。

  美國有個別州的檢察官日前在該州的聯邦地區法院起訴中國政府“應為新冠肺炎疫情在該州乃至全球造成大量死亡、病痛和經濟損失負責”。孔慶江指出,這場“訴訟”表面上是以地方名義提出的“民事訴訟”,實際是出于政治企圖,旨在推諉責任,將美方抗疫中出現的矛盾轉嫁中方。

  孔慶江強調,主權平等原則延伸的國家豁免原則是被普遍承認的國際法原則,非經一國同意,外國(包括外國法院)不得對該國行使管轄權。即便根據美國法律(《外國主權豁免法》),也不難得出中國不受美國法院管轄這一結論。

  “我們希望美國的聯邦地區法院能夠真正做到司法獨立,依法裁定自己無管轄權。但可以肯定的是,中方一定會根據國際法賦予的主權豁免,主張美國法院無權管轄中國。”孔慶江説。

  孔慶江指出,除美國地方政府提起“訴訟”外,還有少數個人對中方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的“集體訴訟”案件,在律師鼓動下,他人也可加入案件成為原告。對這些“訴訟”,孔慶江認為,中方應堅持主張主權豁免原則。

  孔慶江説,新冠疫情發生後,中國作為世界衛生組織成員全面履行了《國際衛生條例(2005)》項下和習慣國際法下的國際義務,根據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2001年11月通過的《國家對國際不法行為責任條款草案》,中國在疫情問題上不構成任何意義的國際不法行為,當然不應對其他國家承擔任何所謂的“國家責任”。

  “在法律上,被告對原告負有義務是任何一項有關侵權的民事訴訟的前提。美國一些個人或個別州所謂‘訴訟’的荒謬之處在于:起訴者沒有説中國是否對這些個人或這幾個州負有義務。”他特別指出,根據國際法,“美國的個人和州根本不是國際法主體”。

  孔慶江還説:“在國際法上無理的情況下,出于‘甩鍋’目的起訴中國,無疑屬于濫訴,玷污了國際法,也動搖了人們對國際法的信心。”

+1
【糾錯】 責任編輯: 王頔
新聞評論
載入更多
北京消費季 繁榮“夜經濟”
北京消費季 繁榮“夜經濟”
芒種時節麥收忙
芒種時節麥收忙
探秘徽墨傳統制作工藝
探秘徽墨傳統制作工藝
四川滎經:修復茶馬古道
四川滎經:修復茶馬古道

010020030300000000000000011107681126138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