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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檢方就“一馬案”刑訴美國高盛公司
2018-12-19 07:19:19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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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來西亞17日就主權投資基金“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洗錢和貪腐案刑事指控美國高盛公司及其兩名前銀行家,尋求巨額賠償並判處涉案人員監禁。

  高盛發言人隨即回應,稱馬方指控受到“誤導”,高盛將為自身辯護,同時繼續配合調查。

  馬來西亞總檢察長湯米·托馬斯説,馬來西亞檢方就高盛公司所涉一馬公司的債券發行指控高盛公司、高盛前銀行家蒂姆·萊斯納和黃宗華以及兩名一馬公司前雇員。

  托馬斯在一份聲明中説,高盛承接3項債券發行業務,幫助一馬公司籌集65億美元。債券發行過程中,27億美元資金遭侵吞。

  聲明説,債券由一馬公司子公司發行,得到高盛公司保薦,但提交的發行文件存在虛假、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作為全球知名的債券發行保薦方,高盛應當施行最嚴苛標準,但他們沒有達到任何標準。”

  馬來西亞方面尋求對高盛處以“遠超”27億美元遭侵吞資金的罰款,要求判處4名被告每人至多10年監禁。4名被告涉嫌共謀賄賂馬來西亞公職人員,以便高盛操作債券發行。

  高盛收取了6億美元債券發行費用。托馬斯指認這一收費數倍于市場水準。對此,高盛先前解釋,一馬公司債券發行存在額外風險,包括一馬公司要求快速拿錢和高盛在投資者購買前先行購入。

  一馬公司是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拉扎克2009年就任總理後設立的國家投資基金,以國有資金從事投資。按照美國政府司法部的説法,2009年至2014年,一馬公司多達45億美元遭侵吞,其中7億美元匯入納吉布個人銀行賬戶。納吉布否認腐敗。

  馬來西亞政府今年5月設立工作組,調查一馬公司洗錢和貪腐案。納吉布已經因為一馬公司及其子公司相關案件受到30多項指控,罪名包括濫用職權、背信和洗錢。

  包括美國和瑞士在內的多個國家同樣著手調查。美國檢察機構上月起訴高盛前銀行家萊斯納和黃宗華。萊斯納認罪共謀洗錢和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陳立希)(新華社專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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