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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利亞期盼和平的春天
2018-05-18 07:23:32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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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利亞問題的出路與前景”國際研討會日前在中國上海舉行,來自有關各方的人士集中探討“敘利亞問題的解決出路”、“影響敘利亞問題解決的主要因素”、“國際社會在敘利亞問題上的作用”等議題,折射了國際社會對敘利亞問題的高度關注。

  美英法三國上個月以敘利亞政府使用化學武器為由,向敘數個目標發射100多枚導彈。三國聲稱軍事行動的依據,是敘違反了“人道主義保護”原則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

  這讓我想起十幾年前我在聯合國工作時的經歷,當時那裏掀起了關于“保護的責任”的討論。有國家提出,冷戰後世界上發生了一些譬如種族清洗等人道主義危機,主張國際社會對其進行幹預。其他國家則表示質疑,提出如何界定、如何幹預、誰來幹預等問題。中國在認真研究後表示,“保護的責任”是國際法中的新概念,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尚未達成共識,不應成為國際法準則。更重要的是,中國主張必須根據《聯合國憲章》處理國際危機。憲章第七章規定,一國只能在兩種情形下對另一國動武:一是得到聯合國安理會授權,二是一國受武力攻擊時有權進行單獨或集體自衛。 顯然,美英法對敘軍事打擊並不符合以上條件。安理會未通過有關敘化武問題的決議,未授權對敘動武;敘利亞戰爭屬于內戰,沒有對美英法國家安全構成威脅。至于指稱敘政府使用化武,也有點勉強。畢竟禁止化學武器組織專家尚未進行現場調查,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也僅要求對指稱使用化學武器的情況進行調查並追究相關責任,沒有允許武力報復措施。所以,對此次美英法向敘動武,中國態度非常堅定明確,即反對三國軍事行動,認為其違反《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準則。

  國際法遵循的是國際社會達成一致、自願遵循的原則,不能搞“強權即公理”的叢林法則。國際社會成員不能對國際法採取“能用則用,不能用則棄”的機會主義做法,更不應迷信狼牙大棒,踐踏公平正義。

  中國在敘利亞問題上兼顧和平性、正當性和建設性,主張通過政治談判途徑解決矛盾分歧。我們尊重國際法原則,堅持客觀公正立場,維護敘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並主張各方發揮建設性作用,不從中謀取地緣戰略等私利。7年多來,中國積極推動敘利亞問題政治解決進程,參與聯合國安理會所有關于敘問題的磋商和決議草案表決,既維護敘的合法利益,捍衛國際法原則,又努力保持聯合國成員的團結,增強安理會權威。

  我作為駐敘利亞大使,與敘政府官員和敘國內合法反對派人士都有交流,了解各方想法,闡述中國政府政治解決敘問題的立場。我的基本印象是,敘各界人士都盼望戰爭早日結束,均認同政治談判是解決敘問題的必由之路。他們認為中國在敘問題上秉持公正公允立場,不圖私利,歡迎中國在敘問題上發揮更大作用。

  “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敘利亞局勢目前發生重大變化,出現了停火與和解的跡象。我期待敘利亞人民與國際社會共同努力,早日實現和平穩定,迎來萬物生輝的春天。

  (作者為中國駐敘利亞大使 齊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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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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