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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檢方申請拘捕李明博 法院是否批準本周揭曉
2018-03-20 06:45:35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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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國檢察機關19日下午向法院申請拘捕前總統李明博,理由是他涉嫌受賄、侵吞公款、濫用職權、逃稅等多項罪名。

  韓聯社報道,李明博由此成為繼全鬥煥、盧泰愚、樸槿惠之後,韓國歷史上第四名由檢方提請批捕的前總統。

  【申請拘捕】

  調查顯示,李明博涉嫌受賄總額大約110億韓元(約合6508萬元人民幣),賄金來源包括韓國情報機關、金融機構、建築商、商社、前議員、禪院等。

  其中,李明博涉嫌在總統任內收受兩任情報機構主管以“特殊經費”名義給予的17.5億韓元(1035萬元人民幣)賄賂;涉嫌收受三星電子公司以代交律師費為名提供的500萬美元(3165萬元人民幣)賄賂。

  檢方懷疑,李明博利用自己實際控制的大世汽車附件有限公司高額逃稅,指示這家企業的高級主管向自己兒子名下企業等提供123億韓元(7269萬元人民幣)無抵押貸款,構成瀆職。

  檢方19日認定,這一案件涉賄金額巨大,嫌疑人罔顧物證拒不認罪,且有拉攏串供或毀滅證據之虞,應予拘捕。

  李明博現年76歲,2008年至2013年出任總統。如果法院簽發逮捕令,李明博將成為韓國第四名因受到刑事指控而受到拘押的前總統。

  【本周揭曉】

  知情人士預測,法院是否會批準拘捕李明博,最早21日深夜揭曉。不過,由于案卷龐雜,法院可能推遲至22日或23日作決定。

  李明博14日至15日以嫌疑人身份接受檢方訊問,累計時長21個小時。知情人士披露,李明博當時只承認部分事實,否認大部分罪名指控所涉及的事實。

  李明博承認的事實包括,曾由青瓦臺前室長金喜中經手從國家情報院前院長元世勳處收受10萬美元(63.3萬元人民幣),但沒有提及這筆“特殊經費”的用途;同時承認將長兄李相恩售地款用于私宅建造,但他主張那只是借款。

  檢方指認李明博以“幕後老板”身份借由大世汽車附件有限公司及其分包商設立巨額秘密基金、濫用職權授意青瓦臺和外交部協助這家企業追回在美國的投資資金等,李明博辯稱自己“一無所知”,説是手下官員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所為。

  隨著對李明博調查的深入,他的妻子金潤玉、大哥李相恩、二哥李相得、女婿李相周等親友皆受調查,“黑料”接連曝光。例如,李相周承認受賄14.5億韓元(856.4萬元人民幣),其中部分資金交到金潤玉手中。

  今年早些時候,金潤玉被曝2007年收受一個裝有大量現金的名貴手袋,僅手袋本身標價就高達2000萬韓元(11.8萬元人民幣)。韓聯社19日報道,檢方正在考慮是否傳喚金潤玉。(楊舒怡)(新華社專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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