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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談】有理由對G20杭州峰會反腐國際合作成果充滿信心

2016年09月07日 20:41:11 來源: 法制網

  法制網特約評論員 張曉燕

  二十國集團(G20)杭州峰會已經成功閉幕。G20領導人一致批準通過《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以下簡稱《高級原則》)、在華設立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二十國集團2017—2018年反腐敗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等“三位一體”反腐敗重要成果。《高級原則》是指導性文件,研究中心是研究和制定未來反腐敗規則的機構,《行動計劃》是近期兩年的具體行動方案。這三項內容是本次G20杭州峰會的重要成果,也是人們關注的熱點,人們對此重要成果的積極意義和價值也有很多展望。

  腐敗問題不僅是政治難題也是經濟問題

  G20作為一個國際經濟合作論壇,作為布雷頓森林體係框架內非正式對話的一種機制,之所以高度重視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其原因在于腐敗不僅僅是世界性的政治難題和政治任務,更是全球治理的經濟問題。中國執政黨和政府在國際追逃追贓問題上形成了兩個不盡相同的思路,就是對內追逃追贓不僅算經濟賬,更算政治賬;對外則不能只算政治賬,更要算經濟賬。

  腐敗是一個世界性的政治難題。只要有公共權力,只要對公共權力行使的監督存在漏洞,腐敗的發生就在所難免,這是共識。從這個角度説,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誰都難以置身于外,誰都不敢對自己國家不會發生腐敗打保票。對于中國來説,腐敗問題解決不好,則會嚴重損害中國的國際形象和聲譽;對國際社會特別是西方發達國家來説,不協助發展中國家追逃追贓,使本國成為世界各國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則有損他們的國際形象特別是西方發達國家的法治形象。這是G20杭州峰會對加強反腐敗追逃追贓國際合作形成共識的政治前提。

  反腐敗更是全球治理的經濟問題。這是解讀近年來G20峰會凸顯反腐敗國際合作議題非常重要的視角。如果僅僅從“腐敗是世界性的政治難題”共識出發,會認為G20杭州峰會各國必須參與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合作未免有些一廂情願,積極主動提出要求和參與國際追逃追贓更多的是有貪腐人員外逃外攜贓款、腐敗比較嚴重的國家,他們的需求更為迫切。那麼,對于比較清廉的國家來説,為什麼如今也參與到國際追逃追贓的反腐合作中來了呢?根據我多年來的觀察,參加G20杭州峰會的一些比較清廉的西方發達國家有一個認識調整和轉變的過程:一開始他們的一些學者和政要對一些發展中國家的腐敗特別是攜帶贓款外逃問題多持袖手旁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態度,當包括中國在內的一些發展中國家提出跟他們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時,他們認為“你們這麼多貪腐分子逃到我們國家來,是你們自己沒管好,跟我們無關”。堅持不合作的立場,甚至會認為“你們有那麼多貪腐人員逃到我們國家,帶來的巨額贓款在我們這裏消費,對我們當地的經濟發展有好處”。然而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一些西方發達國家的學者、政要特別是企業家發現在開拓發展中國家市場的實踐中,外國官員腐敗會嚴重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會嚴重影響本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核心競爭力,所以開始致力于跟發展中國家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腐敗犯罪跨越國界的特徵日益凸顯,甚至越來越組織化、智能化,實踐證明僅靠單一或少數國家治理腐敗和打擊貪腐犯罪成效是有限的,必須在國際社會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因此,反腐敗國際合作已經成為全球治理的一項共同任務。如果西方發達國家繼續採取“壁上觀”的立場和態度,他們自己也是受害者。出于自身經濟利益考慮,是西方發達國家跟發展中國家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的直接動因,也是近年來G20對反腐敗國際合作日益重視的根本原因。

  中國在促進反腐敗國際合作中發揮主導作用責無旁貸

  中國作為發展中大國,腐敗正處在易發高發期,自1992年黨中央文件正式提出反腐敗開始至今,中國反腐敗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且復雜。一些貪官攜贓款外逃,一時間一些國家成了中國腐敗分子“避罪天堂”,導致一些國內貪官有恃無恐,紛紛尋找和打通外逃通道。在追逃追贓方面,如果我們自己不主動,能等待誰來主動幫助我們呢?與其説被動等待別人幫助,不如自己主動牽頭和出擊。中國主動提高反腐敗國際合作力度勢在必行。中國政府曾經參與起草《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並于2003年12月10日簽字加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這是世界上第一部全面的反腐敗國際法律文件,體現了國際社會治理腐敗的共同意願和決心。2005年10月27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批準《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決定,同時聲明中國政府立場是合法選擇該條文第一款規定的爭端解決途徑,即“締約國應當努力通過談判解決與本公約的解釋或者適用的有關的爭端”。十多年來,中國政府認真履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並始終堅持通過談判或協商的方式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此次通過G20杭州峰會的非正式對話機制,起草和制定並通過反腐敗追逃追贓國際合作新成果,凝結了中國政府反腐敗國際合作的實踐經驗,有針對性地對合作過程中遇到的阻力困難和不足提出了解決問題的務實對策和辦法,凸顯了中國政府的主動性和引導性,實現了中國從參與者到制定者的角色轉變,體現了中國作為《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締約國一如既往的責任和擔當。

  2014年10月,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設立在中國。10月10日,中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首次以“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負責人”身份亮相,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成員由中紀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央行八個單位負責人組成。如今,在華設立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作為研究反腐敗追逃追贓的實體性專門機構,必將在未來反腐敗追逃追贓國際規則制定中發揮更大作用。

  開創性地提出“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礙”概念

  反腐敗國際合作新成果之所以能在G20杭州峰會上形成共識和順利通過,首先是與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十八大以來,中國黨和政府以高壓態勢反腐敗的政治勇氣、堅強決心和實際作為成效直接相關,甚至是起到了關鍵作用。中國目前反腐敗的壓倒性態勢正在形成,取得的成效贏得了國內百姓的廣泛支援和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可;其次也跟中國執政黨和政府把反腐敗同時當成經濟問題更是政治問題看待、處理和解決直接相關。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就是人和款都要追。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明確提出追逃追贓要算經濟賬,更要算政治賬。外逃腐敗分子帶走的大量資金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錢,決不能讓他們肆意揮霍,要千方百計盡早追回來,為國家和人民挽回損失。即使帶出去的贓款糟蹋得差不多了,也得把人弄回來,依照黨紀國法給予嚴懲,給人民群眾一個交代。

  中國黨和政府的決心和行動為中國主動提高反腐敗國際合作力度創造了必要條件和成為可能。《高級原則》旨在建立一個“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礙”的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合作體係;《行動計劃》則有目標地部署和實施近期行動方案,必將把反腐敗的天羅地網撒向全球,必將對中國國內腐敗分子形成強大的威懾力,切斷他們的“後路”和“外路”,使外逃腐敗分子海外逍遙美夢幻滅,使國內反腐“如虎添翼”,成為中國反腐敗制度建設和法治體係建設的重要步驟及舉措。

  當然,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特別是追逃追贓方面仍然任重道遠。要持續關切二十國集團的各自需求和關注重點,以確保各國通力合作,取得預期成效。

  有政治意願和政治壓力,有經濟利益訴求和分配機制,有高級原則、近期行動計劃和研究中心機構的升級版的合作框架和機制,尤其是中國勇于擔當“領頭羊”,我們有理由對反腐敗追逃追贓國際合作的前景充滿信心!

  (作者係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高端智庫首席專家,中央紀委專家智庫成員張曉燕)

【糾錯】 [責任編輯: 許義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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