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執法:釣的是利益 執的是黑招

    今年在上海發生了兩起“釣魚執法”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9月8日,張暉在駕駛車輛過程中,遇一“胃疼”男子主動搭車,後被交通執法部門抓獲,並以非法營運處罰。對此,政府部門承認“釣魚執法”,張暉訴諸法院也獲得勝訴。 10月14日,孫中界駕駛車輛同樣被“職業釣鉤”搭乘,後被交通執法部門抓獲並處罰。孫中界斬指表清白,此後,上級政府及時糾正錯誤,承認存在“釣魚執法”現象,並向當事人道歉。

 

 

 

2009年法治大事
打黑 查賭——法律效力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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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女”“天價煙”——網絡公民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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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才萍一審獲刑18年
    11月3日,謝才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102萬元。12月11日上午,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重慶女“黑老大”謝才萍團夥涉黑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涉案人員全部維持原判。詳細>>>
揭秘“中國式”賭球黑幕
    中國足球的相關從業人士與賭球的關係之密切,早已超出人們的想象,甚至成為“中國式賭球”的中流砥柱。詳細>>>
楊天慶等9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艾滋女”謠言肆虐 “網絡公民”應負責

    一個女孩是怎樣因為一個網絡上的謠言而出名?面對虛擬的網絡世界,網絡公民應該怎樣把握好這個度是很重要的,可以在網上暴露貪官污吏,可以在網上肆意毀謗,這説明網絡世界要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詳細>>>

"抽天價煙局長"周久耕獲刑11年
10日下午在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周久耕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受賄所得贓款予以追繳並上交國庫。詳細>>>
“開胸驗肺”尷尬了誰? 網民炒作“嚴曉玲輪姦致死”案開庭
打擊醉酒駕車 謹防車禍——社會治安 強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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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與法——增強法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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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機故意撞人 一審被判死刑
    2009年4月13日,今年50歲的公交司機王建強,為發泄對所在單位南京市中北巴士公司的不滿,遂生殺人以報復單位、報復社會之念。開車撞向乘客致一人死亡,南京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王建強故意駕駛機動車危害公共安全,判處死刑。詳細>>>
“路虎”撞死2人傷十餘人案開庭
    2009年8月5日發生在黑龍江省雞西市的“路虎”車撞人案被媒體披露之後,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的關注。目前,檢察機關以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開審理此案。詳細>>>
醉酒開車撞人 藉口竟是“男人反應”

 

臧天朔“聚眾鬥毆”獲刑六年

    臧天朔獲刑六年,稱不服一審定罪遞上訴書,且更換律師。12月7日,臧天朔本人通過看守所向市二中院遞交上訴狀,最快有望明年一月開庭。刑事審判需“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詳細>>>

周傑告狀 暫未拘留

    6月2日,周傑所駕車輛在朝陽區與出租車司機高某所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周傑車禍逃逸終止覆核,周傑仍負主要責任 詳細>>>

酒井法子出庭受審 可能入獄一年半

張藝謀不滿傳記揭隱私 打官司索賠150萬

法治人物與事件——-法律公正 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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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大事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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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報復陷害“白宮書記”受審
    涉嫌報復陷害舉報人的阜陽“白宮書記”張治安被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在歷時一年多的偵查後,檢方正式以涉嫌報復陷害、受賄兩項罪名起訴阜陽市潁泉區原區委書記張治安。 詳細>>>
被控報復陷害“白宮書記”受審
    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楊彥明執行了死刑,表明了中國對資本市場加強監管的強硬態度,是“中國證券界死刑第一人”。詳細>>>
女檢察長回應“豪車豪樓”風波

 

 
清潔工“撿”300萬元金飾最終定案

    300多萬黃金飾品是“撿拾”還是“盜取”,深圳機場女清潔工梁麗的“行為”已成為網上網下百姓關注的焦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辦案人員認為以盜竊罪起訴不妥,遂移交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現此案已發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詳細>>>

 
羅彩霞“冒名案”宣判 冒名者之父獲刑
    10月26號,王佳俊冒名頂替羅彩霞上大學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王佳俊的父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與原犯的受賄罪所判處的有期徒刑三年刑罰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詳細>>>
上海90後“熊姐”飛腿施暴 楊麗娟告宋祖德敗訴

 

新華網視頻頻道 責任編輯 秦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