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粥啃饅頭,被人逼購物?揭開低價旅游團真相-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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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7/25 09:18:19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喝粥啃饅頭,被人逼購物?揭開低價旅游團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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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絡博主“帥大叔”曝光“40元4天3晚桂林低價游”的事情逐漸平息,稱“我的兒子不正常”的母親也終於能心平氣和地坐下來,但母親依舊擔心,兒子的曝光視頻斷了人家的財路,怕遭報復。

  “帥大叔”也才知道,這不是母親第一次參與低價旅游團。7月22日,“帥大叔”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其母親一直在參加各種免費活動,此前參與的本地一日游,因為免費,老人們口口相傳,參與者越來越多。其母親也買過各種東西,但都藏着沒有告訴過家人,直至“桂林低價游”事件曝光才被家人發現。

  7月19日,天津文旅局發布一則關於“導游強制游客消費”的情況通報,涉事導游言辭失當、態度惡劣,存在脅迫旅行者消費行為,擬對其頂格處3萬元罰款。在被曝光的視頻中,該導游直言:“叔叔阿姨我告訴你們,今天不買東西咱走不了,900塊咱走不了。”並強調:“花錢你是上帝,不花錢你就是狗屁!”

  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低價旅游團在市場上已有成熟産業鏈。而近年來,低價旅游團專門盯上了老年人。他們組織老年人參加講座活動,送雞蛋掛麵等小禮品,以旅游團的名義組織廣場舞比賽,然後帶他們去目的地購物。而帶隊的導游可能未必有導游證,他們擅長銷售,以成交額為唯一考核指標。

  低價旅游團往往就是購物團

  7月21日,在曝光“40元4天3晚桂林低價游”幾天后,“帥大叔”自駕到了桂林,他想看看桂林的美景,也想對桂林的低價旅游團一探究竟。

  22日,“帥大叔”來到“桂林低價游”中提到的最大、最高端的廚房用品中心“薩摩廚具”,進店後是很大的購物商場,他看到很多個旅游團,很多老年人在排隊。不過進去後不久他就被員工認出來,然後被保安“請出去”了。被“請出去”後,他看到多輛旅游大巴陸續從附近停車場撤離,上面大多坐著老年人。

  多位旅游業內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40元4天3晚桂林游”是典型的低價吸引過來的購物團,通常由出發地的組團社負責拉客,旅游目的地的地接社安排食宿交通,司機、導游帶逛景點和購物完成閉環,區別於正規旅游團,低價旅游團的購物行程往往會比較長。

  這類購物團的導游服務費很低或者沒有,收入基本全靠購物提成,甚至要先墊錢。組團社收到客人,地接社之間競爭,會有地接社加價把旅游團“買”過來,食宿都需要導游墊錢,最後賭購物出利潤。這樣的旅游團以極低甚至零成本吸引游客加入,也通常被稱為“零團費”或“負團費”旅游團。

  行業將旅游團分為純玩團和購物團兩種,低價旅游團往往就是購物團,價格越低對購物的依賴越大。資深導游張磊認為,低於成本價就是低價,“比如上海往返三亞6日游,正常機票加酒店都得3000元以上,如果收費只要1000元,那大概率就會含有購物(環節),並且會有好幾個購物點”。

  中國未來研究會旅游分會副會長劉思敏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正規的旅行社在設計産品時,針對不同的消費群體,同一條線路可能會設有經濟團、標準團、尊享團三個檔次,價格不同,交通、食宿的等級或者景點的組成會有一定程度區別。

  “但低價並不絕對等於陷阱。”劉思敏&&,也可能是旅行社階段性的合理促銷行為,比如周年慶、新店開業等,消費者要會辨別。

  常年做購物團導游的何軍也不喜歡低價旅游團,價格越低意味着不能回本的風險越高。何軍&&,除了降低價格吸引消費者,購物團的出現也激勵導游提供更好的服務,購物提成是對服務的獎勵。相對於低價購物團,正規購物團的購物行程往往不會那麼長,也不會出現強制購物,並且會支持一定時間內無理由退貨。

  劉思敏也&&,實際上購物是旅游六要素之一,也是很多游客的正常需求,本身並不違法,重要的是要在行程合同裏約定清楚購物的次數,擅自更改行程和強制購物則是違法行為。如果遇到這種情形,消費者就要注意收集證據,證據越充分越好。選定旅行社前,也要查看清楚合同,合同是訴諸法律手段時可查的書面證據。

  “導游”不一定是導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在低價旅游團裏最關鍵的角色——購物團“導游”,實際上不一定是真的導游,他們不一定有導游證,或者有效的導游證。

  前述天津文旅局通報的“強制游客消費”的涉事導游,就是導游證有效期滿未申請換發,2023年9月被登出,屬於無證導游。

  每年三四月,在旅行社從業近三十年的賀偉就會在朋友圈看到大量低價旅游團的導游招聘廣告,賀偉清楚記得招聘的3條硬性規定:第一,想買車買房;第二,結婚有孩子;第三,能抗壓。賀偉直言:“就是要三四十歲,上有老下有小想賺錢的中年人,他們有壓力,又有動力,還能抗壓,不會像年輕人那樣意氣用事,不容易出問題。”

  賀偉&&,對於低價旅游團的導游而言,有沒有導游證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能開單,公司唯一的考核標準就是成交額。據賀偉了解,面試成功之後,會被要求先交五六千元的培訓費,進行一段時間的封閉式訓練,請來專門的導師培訓,學習各種專門的話術。

  “他們會學習應對各種類型游客的方法,各種套路,比如除了傳統的買東西介紹産品功能,可能會説買這個東西會有多少錢捐給災區,如果這個行不通,第二天又會換套説辭,講健康、講親情等,有很強的心理素質。”賀偉總結,他們會記得每個客人的信息,準備針對性話術,不斷地試探,然後精準“拿捏”客人。

  賀偉&&,“這些不正規的低價旅游團,導游連資格證都沒有,他們根本不怕投訴,只要能成交”。反而是有資格證的正規導游和品牌旅社行不會做低價旅游團,因為一旦發生嚴重的投訴事件,導游和旅行社都可能面臨鉅額罰款和吊銷證照的風險。

  資深導游李麗形容能開單的導游就跟會算命一樣,瞄一眼就知道客人是什麼樣的,一聽人説話就知道是什麼地方的人,能模仿全國多地的口音,觀察細緻,把人看得透透的。

  賀偉、張磊和李麗都不約而同地得出一個結論:一個優秀的購物團導游,就是頂級銷售員,少數的頂級銷售員能年入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

  就張磊知道的,比如某地3日游的行程,純玩團導游的收入可能是2000元左右,但購物團導游,能力強的掙一兩萬元很正常,誇張的3天就能掙十幾萬元,但掙得少的可能也就幾百元,差距很大。

  此外,賀偉向記者透露,一些專為旅游團服務的購物店往往集中在特定區域,與多家旅行社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這些購物店實際上還可能是旅行社的子公司,導游變購物店銷售人員,返點變提成,靈活控制價格,旅行社的利潤也會更高。

  專盯老年人

  在“帥大叔”曝光的系列視頻下,多位網友留言&&也有類似經歷,父母花了“99元”“88元”“50元”超低價跟團旅游,結果回家一算花了成千上萬元:一口鍋七八百元,一床蠶絲被1688元、蜂王漿4700元、2萬元買了兩個(假)玉墜……

  如今,低價旅游團盯上了老年人。

  文文的母親參加過一個100元三天四晚的旅游團,從湖南到廣西,整個廣場舞團去參加比賽。對具體經過,文文沒有細説,但這幾天裏,其母親沒想到100元的旅游團,回到家多了5000多元的東西。

  露娜的母親在去年參加了一個低價旅游團,398元洛陽五天四晚,大巴車往返,單趟行程八九個小時。之所以判斷為低價,是因為從呼和浩特到洛陽的火車票往返就近400元。

  露娜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這幾天的行程安排裏,其母親逛景點和購物大概各佔一半:上午購物,下午去景點,或者上午去景點,下午購物。到洛陽後的第二天,上午就去了保健品店,她記得母親説一罐奶粉要100元;第三天去了玉鐲之類的首飾店;之後還去了賣鍋、刀具之類的店,一口鍋七八百元,一把菜刀上千元。

  露娜的母親是聽力障礙人士,之前也和朋友一起參加過“那種一點點購物,大部分(時間)旅游的旅游團”,也能接受,但這次一口鍋就要七八百元,有太多讓露娜印象深刻的記憶。

  這趟旅游,露娜的母親總共花費600多元,除了398元的團費,去程的半路上還在服務區被加收過40元保險費,“不給就丟在半路,當時被迫付了40多元的保險費”,還有個景點加收了100多元的門票費。

  母親回家後,露娜下定決心,不會再讓母親參加類似的旅游團,“全是逼人購物的”,除了看人臉色,吃的午飯都是粥、饅頭,住宿是一間房間三四個床、沒有獨立衞生間的旅店,條件很差。

  露娜也想過投訴這個旅游團,但她連旅游團背後的公司名字都找不到。她和母親在一個組織旅游的微信群,司機和導游在群裏發布旅游信息,露娜嘗試過加導游微信,但沒有被通過,有人在群裏問題太多,還會被踢出群。

  據賀偉觀察,旅行社的銷售人員往往會先滲透到社區老年組織中心,通過組織老年人參加活動,送雞蛋掛麵等小禮品逐步取得信任。像廣場舞這种老年人集中的活動,也是銷售人員的重點關注目標。

  “針對老年人的購物點也是專門設計過的,主要是廚具、保健品、床上用品、玉器,讓老年人覺得用得到,但又價格高利潤空間大的商品。”賀偉説。

  零團費、負團費的不合理低價旅游團已在市場上盛行多時,儘管全國各地相關部門已採取嚴厲措施予以打擊,但仍屢禁不止。

  因為老年人信息相對閉塞,時間金錢相對寬裕,加上貪便宜的心理,自然成了低價旅游團的主要目標群體。劉思敏直言,老年人是低價旅游團的重災區。

  劉思敏認為,根治低價旅游團的亂象不能僅依賴行政監管,根本上的第一要義是消費者教育,“消費者不應該抱有僥倖心理,為什麼你的低價就不是陷阱呢?”劉思敏&&,除了加強消費者教育,還應在制度和配套措施上進行改進。

  他建議降低維權的司法立案標準,以便消費者能夠更便捷地提出投訴或進行法律訴訟。此外,他提倡大幅提高懲罰性賠償力度,增加關於旅游購物訴訟程序的特別規定,明確簡易程序的適用範圍和條件,以此增加違法成本,有效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激勵消費者積極維權,形成良性循環。

  上海段和段(合肥)律師事務所律師邵婷婷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低價旅游團往往以低廉的價格吸引老年人參與,但在實際行程中卻充斥着大量的購物環節,甚至存在強制消費的情況。這種行為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老年人作為特殊消費群體,其權益更應得到特別關注和保護。

  (張磊、何軍、賀偉、李麗、露娜、文文均為化名)

【糾錯】 【責任編輯:韓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