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福林:強化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産權法治建設的十點建議

發表于:2022-04-26 14:42:05

  當前,在和平與發展的主題面臨嚴峻挑戰的背景下,強化智慧財産權保護已成為統籌安全和發展的重大任務。強化産權保護不僅是科技創新與産業發展的制度保障、制度型開放的核心要素、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大任務,而且成為國際合作與競爭的重點、焦點,成為國際經貿規則競爭的主戰場之一。
  強化智慧財産權法治建設,“打造智慧財産權保護高地”是中央對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基本要求。《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第23條明確要求“依法保護海南自由貿易港內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智慧財産權”。要以務實舉措構建與“具有世界影響力的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智慧財産權法治體係。適應國際智慧財産權保護規則演進的基本趨勢,以務實舉措加快建設與國際接軌、具有海南特點的智慧財産權保護規則體係、制度體係、服務體係等。
  1.加快建設具有海南自由貿易港特點的智慧財産權法規體係
  圍繞海南自由貿易港“3+1”現代産業體係、綠色發展與最高水準開放形態等特定要求,形成具有海南自由貿易港特點的智慧財産權地方性法規體係。
  ——産業特點。聚焦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産業及熱帶高效農業,制定與現代産業體係相適應的智慧財産權法律法規。例如,高度重視植物新品種、數字經濟、醫療健康、深海科技等領域的智慧財産權立法。
  ——生態特點。重點開展對綠色專利領域的立法,就綠色專利的申請、授權、應用、流轉、保護等全鏈條環節形成法律法規安排。
  ——國際化特點。主動對標CPTPP等國際高水準經貿規則,開展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壓力測試;建立具有特點的智慧財産權國際交易中心;積極開展智慧財産權的國際交流,建立國際交流平臺。
  2.強化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制度體係建設
  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産權法治建設起點低、目標高。強化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建設十分迫切。
  ——強化智慧財産權市場化應用的制度建設。充分發揮海南自由貿易港的政策與體制優勢,加快打造若幹個國際性智慧財産權交易中心,支援對智慧財産權的定價、評估、授權、維權機制的探索;推進智慧財産權證券化探索,打造集交易、融資、資本市場服務為一體的國際化平臺。
  ——強化智慧財産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建設。提升智慧財産權侵權行為懲罰性賠償上限,參照新加坡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懲罰性賠償基數認定標準,建立重點領域相關權利人的懲罰性侵權賠償訴訟快速通道,降低權利人法律維權難度。
  ——強化智慧財産權“全鏈條、大保護”制度建設。在海南率先探索省級以下智慧財産權垂直管理體制,賦予並規范市場監管部門的智慧財産權行政執法許可權;探索商標、專利、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地理標誌領域之外的智慧財産權的集中管理模式;在省級層面分別建立政府司法間、部門間、市縣間智慧財産權協調機制。
  3.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産權司法服務體係建設
  總的看,海南在智慧財産權司法服務體係建設方面,仍面臨著某些突出矛盾與問題。例如,在調解、和解、仲裁等非訴訟方式解決智慧財産權糾紛方面仍面臨機制不完善、證據效力不足、執行程式不健全等問題。
  ——完善智慧財産權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明確非訴訟方式解決智慧財産權民事案件的程式、標準、規則、法律效力等;完善專利行政管理、司法保護及調解、仲裁等對接機制,強化智慧財産權糾紛處理結果的司法執行;對非訴訟智慧財産權糾紛案件,探索建立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擔保前置程式,最大限度避免因虛假調解、惡意申請執行所産生的不良後果。
  ——率先在海南全面適用《新加坡調解公約》。明確公約的境內法律效力,明確公約條款與我國智慧財産權法定條文發生衝突時按照公約條款執行等。
  ——建立全省統一的智慧財産權司法指引服務平臺。係統梳理各類智慧財産權的法律與行政法規,打造智慧財産權法律法規庫,並建立與之相配套的解讀庫與企業指引庫;定期發布國際智慧財産權保護規則變化、重點經貿合作夥伴智慧財産權保護風險提醒、省內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典型案件及判例等。
  ——建立中小企業智慧財産權維權救濟服務體係。構建全省統一的中小企業智慧財産權保護維權舉報平臺;探索建立中小企業智慧財産權公益訴訟制度,最大限度降低中小企業維權成本;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應急救援救濟機制,幫助中小企業應對智慧財産權侵害維權。
  ——研究制定企業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激勵制度。例如,研究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智慧財産權“白名單”“黑名單”制度,對經認定的“白名單”企業給予智慧財産權糾紛優先審理、快速審理等司法便利;並重點加強“黑名單”企業的司法檢查。
  4.強化科技創新促進的智慧財産權制度建設
  激發科技創新活力,釋放科技創新潛力,要促進科技創新的智慧財産權制度建設。要充分利用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優勢,出臺若幹保護舉措,從智慧財産權保護方面吸引並促進科技創新企業到海南。
  ——建立智慧財産權審查授權“特區”。建立智慧財産權智能審查係統,充分利用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技術明顯提高智慧財産權審查授權的品質與效率;對在境外已經申請授權的專利,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實行自動認可,並享受與國外相同的相關權利。
  ——吸引境外發明成果在海南注冊、轉化。深化智慧財産權所有權、處置權、收益權制度建設,制定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稅收、財政、人才服務等政策,提高海外創新者到海南轉化創新成果的積極性;建立海南自由貿易港技術轉移協調機構,負責在全球挖掘、發現與“3+1”産業體係相配套的發明成果,以技術許可和作價入股等方式實現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便利注冊轉化。
  ——建立與科技創新直接融合的平臺。支援對智慧財産權的定價、評估、授權、維權機制的探索;加強區塊鏈技術在智慧財産權交易、存證等方面的應用,打造集交易、融資、資本市場服務為一體的智慧財産權轉化平臺;支援中介機構發展專利池運營。
  5.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能力建設
  從現實看,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産權保護水準與國內發達地區仍有一定差距。海南強化智慧財産權保護,重在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能力建設。
  ——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規則理論研究。鼓勵支援省內高校設置智慧財産權專業與智慧財産權理論研究機構,並定期就省內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開展評估,提出改進建議。
  ——支援社會機構參與省內幹部智慧財産權能力培訓。吸引智庫、律所、中介機構等開展面向省內幹部、企業家等的智慧財産權保護能力培訓項目;在省智慧財産權相關機構指導下,開發全省操作規范指引與培訓教材,明顯提升基層智慧財産權保護能力。
  ——提升全社會智慧財産權保護意識。定期發布涉及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植物新品種等領域有影響力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典型案例;加強公益宣傳,推動智慧財産權保護宣傳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
  6.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的人才隊伍建設
  目前,我國取得專利代理師資格的人才近65%左右分布在北京、廣東、江蘇及上海四地,海南人數佔全國的比重很小。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的隊伍建設,在海南有相當大的現實需求。
  ——放寬智慧財産權相關服務業市場準入限制。例如,放寬法律領域市場準入,允許境外律師事務所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分支機構或總部機構,專司境外智慧財産權糾紛案件;推進智慧財産權跨境服務貿易開放,支援境外智慧財産權服務、評估、鑒定人才通過跨境服務開展面向海南自由貿易港相關企業的服務業務;在嚴格規范的前提下,吸引智慧財産權領域的國際組織來海南注冊。
  ——採取多種舉措,加強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産權人才隊伍建設。依托海南自由貿易港特殊稅收政策,探索通過聘任制等市場化方式引入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地區的復合型、專家型智慧財産權法官;支援有條件的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置智慧財産權人才培養培訓基地,鼓勵支援具備條件的大學及相關機構舉辦各種類型的智慧財産權培訓。
  7.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産權法規體係建設
  要適應海南自由貿易港産業發展與高水準開放要求,分階段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産權保護法律法規體係建設進程。
  ——封關運作前要盡快形成若幹配套規定。2025年前,出臺《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産權保護條例》的相關解釋文件或配套條例,形成具體化的指引文件。
  ——封關運作後形成國際性的相關法律規定。例如,對標CPTPP等國際高水準經貿規則,按著“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和中國特色的自由貿易港”的要求,用好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制定權,率先開展互聯網、演算法、數據、開源、人工智慧等數字經濟和綠色技術方面的智慧財産權立法探索。
  8.把強化智慧財産權法治建設作為優化海南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的重大任務
  從國際營商環境優化舉措看,優化營商環境的核心是智慧財産權保護。從我國改善營商環境的實際需求看,強化智慧財産權是核心要素。海南自由貿易港有條件、有需求強化以智慧財産權保護為重點的法治化建設,並且作為改善營商環境的重大舉措。
  ——智慧財産權保護是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重大任務之一。從現實需求看,2020年海南全省法院共受理智慧財産權案件1942件,較2019年增長近三倍。根據《2020年中國智慧財産權發展狀況評價報告》,2020年海南省智慧財産權保護指數在31個省市中排第30名。強化以智慧財産權保護為重點的法治化建設,在改善海南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中的重要性、迫切性全面增強。
  ——明顯提升智慧財産權保護在營商環境評價中的權重地位。例如,建立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産權法治建設評估機制;引入國際專業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産權法治建設評價體係,開展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産權法治建設年度監測和定期評估;借鑒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標準,明顯提升智慧財産權法治建設在營商環境評價中的地位權重,並將其作為各級政府考核評價的重要指標。
  9.加快建立智慧財産權海外維權機制
  充分利用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優勢,加快建設國內企業到RCEP、東盟國家投資的總部基地,這對建立智慧財産權海外維權機制提出迫切需求。
  ——探索在東盟國家設立智慧財産權海外維權中心。聘請當地智慧財産權領域人才,開展對走向東盟的企業智慧財産權糾紛應對指導、律師聘請、政府協調等公共服務。同時,鼓勵省內行業協會建立專門的行業專利海外援助服務機制,為企業提供應對海外專利糾紛、爭端和突發事件的服務。
  ——建立海南自由貿易港海外智慧財産權專家顧問制度。借鑒北京經驗,建立海外智慧財産權糾紛應對指導專家庫,為走出去企業提供智慧財産權領域的公益咨詢服務。
  ——支援企業、律所、行業協會、智庫等組建海外智慧財産權維權聯盟。對企業開展智慧財産權海外維權的所有服務。
  10.強化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産權國際交流與合作
  高水準開放要求建設開放型智慧財産權保護法律體係。要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以智慧財産權保護為主題,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吸引培育智慧財産權國際組織。吸引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亞太經合組織等國際和地區性組織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代表處或辦公室;支援省內有條件的機構注冊面向RCEP的智慧財産權組織。
  ——強化區域內智慧財産權保護的政府間合作。通過資訊共用、標準互認、監管規則統一等方式,加強與RCEP成員國內智慧財産權、經貿、海關等部門的合作;逐步實現智慧財産權案件審判結果的互認。
  ——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國際學術交流合作。要鼓勵支援相關行業組織、大學及相關智庫等主動開展相關的國際學術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