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産稅怎麼徵收才合理?

一提到房地産稅,社會輿論中總是暗藏著一種焦慮情緒。房地産稅什麼時候來?以哪種方式徵收?房地産稅會對房價造成衝擊嗎?針對這些公眾關心的話題,新華網思客專訪了美國西拉丘斯大學教授侯一麟,他設計了一套房地産稅的徵收辦法,是否能緩解人們的“房地産稅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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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一麟

當下,市場對房地産稅的爭議,可以用“愛恨交加”四個字形容。支援者希望它能調控房價;反對者恐其增加自身納稅負擔,外界稱之為“房地産稅焦慮”。然而,侯一麟指出,徵收房地産稅的目的在于切實提高老百姓的基本公共服務。他認為,一個好的稅制一般應符合五大設計原理,即稅負公平、注重效率、稅政得當、稅入充足、公開透明。只有體係成立、邏輯科學,同時有助于提高經濟效率,這樣才能稱為最優設計。
  最優設計下的房地産稅一方面能夠充實稅收,另一方面也能切實提高老百姓的基本公共服務。財政是手段,政府的主要職能是保障人民的生活,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務,並使人們的生活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穩步提高。【查看詳細】

徵收房地産稅的目的是什麼?

按照國際經驗有三種徵收方式:一是按照價值,就是房子的市場價值。二是根據房租,房屋出租能值多少錢。第三個辦法是按照單位,就是按套,一套徵多少錢。實際上按套、按單位徵收房地産稅這個辦法多用在前蘇聯和東歐國家,這種徵收方法並不科學。根據中國的國情,人口多,地域遼闊,而且區域之間差別較大,按照房子的市場價值計稅,實際上是不二選擇。所以房地産稅可以設計成兩個部分,一部分是國有土地的地租,一部分是公共服務的稅。
  買房之後,房子的市場價值是波動的,尤其是經濟好的時候,房地産一定是升值的,主要體現的是地價升值。所以按價值徵收,就是按照當年當地的市價。另一方面,轄區內政府為民眾提供公共服務,徵收相應的公共服務稅,即收益稅,公民所享受的收益與稅收是相匹配的。這部分公共服務,即公共安全、市政建設、基礎教育、醫療衛生四大塊服務都提升一個水準的話,綜合每年的物價指數,所需要的財政投入基本上是穩定的。這部分稅收的徵收就可以按照以支定收,就是需要多少錢就去徵多少稅。
  所以房地産稅的徵收,應當根據房地産的當年評估(市場)價值,施用轄區統一稅率。稅基盡可能寬,稅率以支定收,壓至最低,起始約為0.1%-0.5%的實際稅率。當房價上漲很高,那麼稅基也就擴大了很多,而所需要的公共服務支出大致穩定的時候,稅率一定是往下降的,對于業主來説,繳納的稅金每年來講也是差不多的。【查看詳細】

如何徵收房地産稅才合理?

已經一次性付清了房屋70年産權所附加的土地使用出讓金,該如何徵稅呢?這就需要我們在開徵前後做一個銜接,已經繳納了70年土地使用出讓金的,那麼在70年使用期之內,這一部分就不用交了,每年只需要繳納公共服務稅部分;如果是房地産稅施行後才買房的,那麼房地産稅就按照地租和公共服務稅兩部分徵收。70年産權到期之後,從第71年開始,每年繳納地租和公共服務稅兩部分。
  所以開徵房地産稅前和開徵之後的區別在于計算的方法不同,實際上是一樣的。所以開徵房地産稅前和開徵之後的區別在于計算的方法不同,實際上是一樣的。但是這樣一來,就會對房價有很大的影響。地租在房價中的佔比很高,一旦地租分期支付,房價一下就下來了,對于老百姓講是很大的實惠,對于剛畢業的年輕人和低收入人群來説,貸少量的錢就可以買得起房子。但是實際上交的錢是一樣的,只是演算法不同,這樣兩者就銜接起來了。【查看詳細】

徵收房地産稅對于房價沒有直接、必然的聯繫,房價的高低取決于供需,無論如何徵稅,全國人民都到北京來買房,價格還是下不來,只要需求大于供給,房價一定是往上升的。一旦徵稅之後,房價等于提高了,價格提高後就能壓制需求。但是反過來,你所徵收的稅用于提供公共服務,服務的品質提高之後,也會刺激需求,這樣兩者有可能相抵,最後誰壓過誰取決于具體的情況。
  簡單地講,百姓持有的房地産有成本了,如果有好幾套住房,所有的房子都要交稅,這時持有的成本就增加了。對于民眾的理性投資有很好的引導作用,一旦徵收房地産稅,很多投資者的預期就改變了,以前很多房地産投資都是衝動型的,以後就會更加理性化,這對于促進市場平和很有好處。所以房地産稅的徵收是房地産調控長效機制不可缺少的一個機制。【查看詳細】

對房地産市場有怎樣的衝擊?

這樣的房地産稅設計,你是否滿意呢?歡迎做一下我們設置的小調查,房地産稅究竟該怎麼收,請做出你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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