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的一天,我接待了一群來訪的殘疾人,帶頭人叫老謝,反映2005年縣委、縣政府禁止三輪摩托車載客,沒有了生活來源,要求解決生活困難問題。接訪後,我認真宣講了縣政府關于禁止三輪摩托車運營的政策,告訴來訪群眾這是大勢所趨,需要全社會支援。關于禁止三輪摩托車運營後生活困難的問題,我告訴他們,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按程式申請辦理低保,符合享受殘疾人生活補貼待遇的建議到縣殘聯辦理相關手續。經過個人申請和法醫鑒定,其中40人辦理了殘疾人證,並享受了殘疾補貼。2009年縣裏落實經適房政策, 老謝家沒有住房,我積極協調為他家爭取了一套9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他生活比較苦,也幫他在嘉能熱電廠找到了一份保潔工作,為他愛人也辦理了低保,一家人生活很幸福。這次我被評為第九屆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老謝特意打電話向我表示祝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