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崢嶸歲月|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2019-11-09 15:55:21 來源: 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11月9日電 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2002年11月,中共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要在21世紀的頭20年,使我國低水準的、不全面的、發展很不平衡的小康,發展到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準的小康社會。

  1979年,鄧小平在會見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時,第一次用“小康之家”四個字來描述我國現代化的階段性目標。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正式提出到20世紀末要使人民生活達到小康水準。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正式提出我國經濟建設的戰略部署大體分三步走:第一步,實現國民生産總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決人民的溫飽問題;第二步,到20世紀末,使國民生産總值再增長一倍,人民生活達到小康水準;第三步,到21世紀中葉每人平均國民生産總值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準,人民生活比較富裕,基本實現現代化。

  到20世紀末,我們勝利實現了現代化建設“三步走”戰略的前兩步目標,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了小康水準。中共十六大明確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這就是:我國要在本世紀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準的小康社會,使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

  中共十六大確立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全面發展的目標,是與加快推進現代化相統一的目標,符合我國國情和現代化建設的實際,符合人民的願望,意義十分重大。

[責任編輯: 吳咏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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