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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瀋陽8月19日電(記者于也童、李宇佳)記者18日從瀋陽市人大常委會獲悉,為進一步推動政務數據資源優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政府社會治理能力和服務水準,《瀋陽市政務數據資源共用開放條例》將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把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應用提升到法制化建設層面。政務部門違反關于政務數據資源共用相關規定的,可能會被依法處分。
據悉,條例主要規定了政務數據資源歸集、政務數據資源共用、政務數據資源開放、政務數據資源安全監管、法律責任等相關內容。根據條例,信用、交通、醫療、就業等民生保障服務相關領域的政務數據資源將優先向社會開放。政府部門通過共用平臺獲取的文書類、證照類、合同類政務數據資源,也將與紙質文書具有同等效力,並作為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的依據。
據瀋陽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孟昭貴介紹,條例結合瀋陽市實際,對共用平臺和開放平臺的統一建設,對政務數據資源的共用開放工作的統籌管理、內部係統整合、本市數據留存等方面做出了具體規定,明確限定了不予共用和有條件共用、不予開放和依申請開放的范圍,從制度上解決了不願共用、不願開放,不會共用、不會開放的問題。
此外,條例還對數據安全、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保護等做了相應規定,明確政務部門在依法利用和保障安全的條件下,可以通過政府採購、服務外包等方式,開展政務數據資源市場化開發應用,推動數據産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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