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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防基層教育四大不良傾向
2020-07-22 09:56:16 來源: 半月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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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教育改進社發布的2019年中國教育改進報告指出,2019年,我國教育事業在減輕教師負擔、明確家庭教育主體責任、承擔更多學前教育責任、人工智慧發力推動教育等諸多方面進行了改進。但受宏觀經濟社會變化影響,基層教育改進面臨活力減弱、阻力加劇的困境。其中,四個不良傾向尤其值得關注。

  傾向一:管理“一刀切”風氣抬頭,基層教育活力受束縛。

  近年來行政控制力快速擴大而又未受到法治約束,教育管理權力趨向集中,“一刀切”的風氣抬頭,行政部門的單一性與學生成長發展的多樣性需求以及學校情況的多樣性之間的矛盾凸顯。如有的地方教師外出參加教研活動必須經縣級教育局長批準,類似做法削弱了學校和教師教學自主權,束縛了基層教育活力。

  傾向二:增強普惠或引發幼兒園供給減少和短缺。

  《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幹意見》提出,到2020年“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0%”,公辦園“全國原則上達到50%”。目前,實現這一目標面臨最為關鍵的問題是財政性幼兒教育經費投入不足。2018年,全國學前教育財政經費增長接近9%,但投入總平均值仍僅佔財政性教育經費的4%多一點。

  調查發現,為提高公辦、普惠幼兒園的比例,有地方強制民辦幼兒園轉為公辦園或普惠園。受此影響,一些民辦園不得不降低收費,導致經費入不敷出,終至難以維持基本的運營而停辦;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由于收費降低導致活動項目減少,難以滿足小區居民的幼兒教育需求;一些地方為了提高公辦普惠比例停止民辦幼兒園的申辦;政府認定的普惠園財政經費不到位……上述情況導致不少地方幼兒教育資源在數量上減少,品質上降低,內容和辦園方式單一,出現幼兒園總供給減少和短缺,再現幼兒園50余人以上的大班額現象,“入園難入園貴”矛盾以新的形態表現出來。

  傾向三:部分基層學校經費到位困難,影響農村義務教育品質。

  2015年至2018年,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佔GDP比例分別為4.24%、4.22%、4.14%、4.02%,呈逐漸下降趨勢。今年疫情使各地財政經費增長乏力,教育經費保障的壓力和風險增大,基層擔心一些地方可能會出現較為嚴重的教育經費短缺。一些地方基層學校出現教育財政經費到位困難現象。

  實地調查顯示,在一些地方,中央和省級轉移支付的教育專項支出進入縣級財政專戶後被統籌使用,未全額用于教育。有地方為了防止日後檢查還要求學校簽虛假的收款單。農村學校公用經費撥付延遲,不少地方鄉村學校經費使用需要教師墊付。因故擠佔公用經費或經費超時不到位,難到位、難使用,受影響最大的是農村教育和基層幼兒園與學校。

  傾向四:現代教育評價體係難發揮作用,諸多難題仍在發酵。

  2019年,相關減負舉措未得到家長普遍認可,原計劃2018年和2019年加入新高考改革的多省份推遲進入,與破除“五唯”(唯論文、唯帽子、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相關的改革落實難。未能立就難以破,根子在于行政權力僭越了專業評價權力,使得專業的現代教育評價體係難以建立並發揮作用,教育治理能力和體係存在專業跛腿,確保評價權力相對獨立運作是改進的起點。

  總而言之,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與教育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很突出,教育改進亟需將依法治教與遵從規律辦教育作為教育健全發展的雙軌,建立可持續的良性教育生態。要依據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共建共治共用”理念改善教育治理,解放教師,解放學生,解放社會各辦學主體,尊重並有效保障教師和學生的教學與學習自主權,真正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讓當事人有當事權;尊重學校和各類辦學主體的辦學自主權與選擇權,充分釋放教育事業發展生機活力,培養身心健全的人。辦人民滿意的教育需要給民眾更多的選擇機會與權利,讓民眾更多參與教育決策。(作者係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儲朝暉)(刊于《半月談》2020年第13期)

【糾錯】 責任編輯: 李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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