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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反對派策動非法“初選”破壞香港選舉公平、挑戰香港國安法
2020-07-15 19:37:02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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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7月15日電(記者劉歡)就香港反對派政團無視有關法律和特區政府警告策動非法“初選”,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航空航太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14日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説,所謂“初選”在政治本質上延續了“修例風波”的“攬炒主義”,在法律本質上涉嫌觸犯包括香港國安法在內的多部法律,對香港民主選舉的公平性與民主秩序造成結構性損害。

  田飛龍説,反對派組織的所謂“初選”是變質異化的“攬炒”行為,是其一貫操弄的“違法達義”在立法會選舉事項上的再次運用。香港沒有政黨法,既往選舉造勢中,各反對派政團在自身內部造勢競爭的行為並不觸犯香港法律,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競選自由行為。但是,此次“初選”並非任何單一政團的內部競選,而是以戴耀廷這樣一個因參與策動非法“佔中”已被判囚16個月、尚在保釋等候上訴期的反中亂港分子操盤展開,參與的有關政團的綱領主張則涉嫌存在本土分離與“港獨”的嚴重違法傾向,而實際操作過程是缺乏法律依據和公正性準則的公眾投票。顯然,這是一場以“初選”為名、包藏變相“公投”、涉嫌多重違法的政治對抗行為,具有違法性、迷惑誤導性及憲制破壞性等特徵。

  田飛龍表示,這一變質的所謂“初選”在政治上是激進及不公平的,對香港特區立法會選舉及民意取向具有誤導及污染性質。其一,組織者的政治意圖在于“捆綁攬炒”,活動吸引和凸顯的主要人群集中在本土激進派,既完全排除了愛國建制派,更壓制和裹挾了傳統泛民主派,意在為本土激進派制造機會和曝光度,使香港選舉政治極端化;其二,操作上粗陋無比,沒有基本的法治觀念,缺失資格確認等必要程式環節,是一種假“公投”之名赤裸裸破壞憲制的政治“攬炒”,企圖用欺騙手段向香港社會及國際社會傳遞非常錯誤的印象和信號,也為外部幹預提供素材及口實;其三,“初選”參選人尤其是表現活躍者面臨“捆綁攬炒”的政治壓力及參選過程遭遇DQ(取消資格)的法律風險,操弄者企圖以此為後續依法展開的選舉民主程式制造某種脅迫性壓力,使受到法律保護的選舉過程被提前扭曲和污染。

  “這一非法‘初選’的法律性質與後果是嚴重的。選舉民主尤其是立法會運作秩序對‘一國兩制’及香港高度自治、繁榮穩定影響極大,特區政府必須嚴肅判斷、嚴密跟進、嚴厲處理,確保選舉公平和法治權威。”田飛龍説,非法“初選”的組織者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2條、29條中的有關規定。面對香港國安法遭到此類挑戰,特區政府必須研究如何以新法進行搜證與檢控,若超出本地執法能力范圍可向中央政府請求由駐港國安公署直接管轄。

  田飛龍認為,非法“初選”暴露出香港反對派內部仍在政治與法律上存在挑戰特區憲制秩序、破壞“一國兩制”的政治幻想和盲動傾向,仍在試圖打法律擦邊球,仍在以謀求“完全自治”作為奪權目標。

  田飛龍還指出,非法“初選”的組織與實施還涉嫌觸犯香港本地的防疫限聚令、私隱條例以及立法會/區議會有關公務場所的反挪用規定,有關執法部門必須跟進調查、處理和制裁。此外,對“初選”涉及的外部勢力幹預,無論是既往幹預資金、網絡的使用,還是新近資金或技術支援,特區有關部門應當專案調查及鎖定證據鏈,為檢控既有違法行為及預防和制止外部勢力繼續實施幹預破壞行為定下法律規矩,劃清法律界限,施加與有關行為相稱及具威懾力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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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王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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