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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電令”能否破解城市交通管理難題?
2020-06-25 07:35:51 來源: 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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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地出臺政策對電動自行車進行嚴格管理,限制行駛區域、降低保有量

  “限電令”能否破解城市交通管理難題?

  近日,福州市區不少電動自行車的車頭或車尾處,統一換上了醒目的黃色號牌。這是依據去年10月福州市發布的《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工作的通告》,交管部門對現有或新購電動自行車採取的更換或登記上牌措施。

  數量不斷增長的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突出、交通事故多發,引發市民對道路安全與交通秩序的擔憂。目前除福州外,國內已有廈門、深圳等多個城市出臺相關政策,亦有浙江、江蘇等省份通過地方立法的形式頒布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對電動自行車進行嚴格管理。

  越發嚴格的“限電令”之下,能否破解城市交通管理的難題?

  減少保有量 限制出行范圍

  接送孩子、上班通勤、菜場採購……在福州市區經常出現電動自行車的身影。數據顯示,福州市民採用步行和自行車、電動車出行的佔60.1%。

  “主要是方便。”在福州一家文旅公司工作的白領小林告訴記者,盡管自己已購置汽車,但平時上班她仍選擇電動自行車出行。

  近年來,福州電動自行車數量急劇增長。目前,僅四城區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數量就達到210萬輛,而現有城區道路僅可承載通行需求的15%~35%,電動自行車數量遠超道路負荷。同時,長期以來福州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向行駛、佔道搶道、違規載人等交通亂象頻發,安全隱患突出。2019年前10個月,福州就查處了85.8萬起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

  去年10月,福州發布《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工作的通告》,指出2024年以後適時在城區三環路(含)以內道路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通行,使用3年以內的電動車補償900元,領取後不得購買新電動車,6個月內未更換新號牌不得上路。因疫情影響,換牌時限延長至今年6月9日。

  減少保有量、限制出行范圍,是不少城市破解電動自行車管理難題的主要思路。廈門市從2007年開始對電動自行車採取區域限行,島外電動自行車禁止進入島內,島內電動自行車也不得在部分主要道路行駛。深圳市從2012年開始將城市快速幹道、主幹道等區域劃定為電動自行車限行區域,並逐步擴大限行范圍,至2019年基本將城市所有快速幹道、主幹道劃定為電動自行車禁行區域。

  據官方介紹,這些城市經過上述措施,交通秩序明顯優化,也減少了電動車交通事故的發生。

  新國標 新號牌

  去年4月,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正式實施。在此之前,我國電動自行車領域的標準已實施近20年。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整車品質(含電池)不得超過55千克。

  福州市《通告》提出,免費換發新式號牌,“引導在用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逐步退出”,取消電動車帶牌銷售,新注冊電動自行車牌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一管理。

  換牌前夕,記者走訪福州福飛南路上的多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點時,發現所售車輛已全部更新為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一位銷售人員告訴記者,在此之前,庫存“超標車”受到部分市民歡迎,有的車輛價格甚至上漲了幾百元。“舊款‘超標車’車身大、電池容量大,載人坐得更穩當,車輛最大時速可以提升至50公里,實用性強。”

  當前,外賣騎手駕駛電動自行車穿梭在街頭“與時間賽跑”的畫面已成為常態。有騎手向記者介紹,想要實現一天內送餐騎行的續航,往往會多配幾塊電池及時更換。然而,因搶單超速駕駛、違反交通規則,也使得外賣騎手交通事故發生率佔比越來越高。

  針對郵政、快遞、外賣、代駕、環衛等服務行業,福州市《通告》中提出,實行單列號段管理,號牌總量按照企業已繳納社保的服務行業路面一線員工實有數量實行總量控制;因工作需要確需申請的,由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核準需求後,企業統一購車、統一辦理。

  綠源電動車董事長倪捷公開建議,對于一般消費者,電動自行車只是其日常出行的需要,這部分産品就要嚴格符合新國標的重量、速度規定;而針對外賣、快遞等一些特殊行業,也應該滿足其合理訴求,允許企業生産、銷售相應的電動摩托車産品;對于有騎行需求的特殊行業從業者,則必須要求其具有騎行電動摩托車的相應資質。

  合理分配路權 提高安全意識

  不少城市限制電動自行車行駛區域、降低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的治理思路,也引發了一定爭議:電動自行車為什麼要給汽車讓路?

  有觀點認為,限制電動自行車背後涉及的是城市路權問題,根治非機動車道擁堵,需要糾正路權分配的偏差。非機動車道被壓縮、侵佔,這也是電動自行車頻頻引發事故的重要原因。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松建議,在城市道路規劃方面,可以考慮在條件合適的地方,設置電動自行車專用車道,在路權上給電動車以分配和保障。

  針對電動自行車的安全問題,亦有觀點認為,提高駕駛人的駕駛水準和安全守規的意識,比限制數量更為重要。江蘇、浙江兩地通過的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不僅對電動自行車的生産、銷售、維修等方面進行規范,也提出了佩戴安全頭盔等安全通行的規定。

  記者了解到,近期,隨著公安部在全國部署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福州交警也發布了關于積極倡導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的通告,在全市范圍內積極倡導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引導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記者 于靈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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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薛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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