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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重法治 復工送服務
2020-04-11 07:05:58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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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係統著力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防疫重法治 復工送服務(統籌抓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

  新冠肺炎患者隱瞞病情和行程,應當怎麼定罪?以暴力方式衝擊社區防疫檢查崗,又該怎麼定罪處罰?疫情期間的詐騙犯罪有何特點,應當如何防范?從2月11日至今,最高人民檢察院密集發布8批44個涉疫情犯罪典型案例,涉及妨害疫情防控、詐騙、非法經營、哄抬物價等。這些案例既體現了依法從嚴從重打擊的政策要求,又注重辦案社會效果,向社會公眾發出了明確的警示和提醒。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疫情發生以來,全國政法係統著力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推動復工復産,廣大法律工作者針對疫情期間的法律問題,向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開啟“春耕警務”模式

  當前,疫情防控階段性成效進一步鞏固,復工復産取得重要進展,經濟社會運作秩序加快恢復。可就在此時,卻有一些人利用企業的迫切心理,打起了口罩、額溫槍、消毒液等防護用品的歪主意。

  “我們這兒有家企業,在網上訂購了1萬多只口罩,可是賣家遲遲不發貨,能不能幫忙問問到底咋回事?”前不久,江蘇省徐州市公安局茅村派出所民警在走訪轄區時,當地一名村支書的話引起了他們的注意。

  民警隨即找到企業主。聊天記錄顯示,賣家要求先付總款項的一半作為定金,收到後馬上發貨。可付款後,對方卻遲遲不肯發貨:先是説物流停運,後來又用假快遞單號搪塞,當買家查詢不到快遞時,對方又説是買家操作有誤,提出要先刪除微信,再安裝重新登錄。

  “微信一旦刪除,聊天記錄就無法恢復,騙子就是想用這種方式誘導買家刪除證據。”民警經過深入調查發現,“中招”的不止這一家企業,還有不少人上當。

  不能讓違法犯罪成為企業復工復産的攔路虎!茅村派出所迅速行動,僅用24小時,就將犯罪嫌疑人靳某抓捕歸案。

  在戰疫最吃勁的關鍵階段,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牟取暴利等擾亂市場秩序犯罪活動。統計數據顯示,截至3月30日,全國公安機關共偵辦各類制售假劣涉疫情防護物資案件1095起,搗毀犯罪窩點830個,查扣涉案口罩4840萬只以及一批醫用酒精、消毒液等物資。

  春耕正當時,農藥、化肥等農資的需求量大增,公安機關也開啟了“春耕警務”模式。

  前不久,河北省館陶縣公安機關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售賣假化肥。民警調查發現,這些假化肥在包裝上標示某正規化工集團生産,但該集團認定這是一批假冒産品,而權威檢驗機構也判定這批化肥含氮量不合格。警方迅速行動,經過多天連續作戰,成功查扣假冒化肥454袋,為農戶追回假冒化肥款4萬余元,受害群眾涉及4個村58戶農民。

  在全國各地,護農行動頻繁展開,確保農民用上放心種、放心藥、放心肥。按照公安部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對制售假劣農資犯罪活動進行集中摸排打擊,迅速偵破一批大要案件,形成對農資違法犯罪有力震懾,為春耕生産保駕護航。

  為企業提供高效司法服務

  眼瞅著身邊的企業已經陸續復工復産,可自家工廠仍然靜悄悄,老李心裏著急上火。

  “外面有一筆8萬元的貨款沒有收回來,我現在還欠著工人的工資沒發,資金捉襟見肘。”老李説,今年1月,他向浙江省金華市金東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筆貨款,希望解決企業的燃眉之急。

  立案後,承辦這起案件的金東區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朱國揚很重視,可查詢後發現,對方公司已經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産。在朱國揚的協調下,雙方商議等春節後再協商解決。沒想到,一場突如其來的疫情,按下了調解的“暫停鍵”。

  前不久,朱國揚又聯繫了被執行人王某,可王某卻大吐苦水:“法院已經把我列入了失信名單,再想融資會很困難,疫情期間訂單大量取消,生意都快做不下去了。”

  一邊是等著貨款救命的老李,一邊是面臨巨大困難的王某,雙方都有難處,怎麼辦?由于疫情期間不能見面,朱國揚于是利用“移動微法院”聯繫雙方當事人,開始調解工作。最終,在調解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王某將4萬元貨款匯入老李的賬戶,並承諾剩余款項分期支付;老李也簽署了調解書,同意撤銷王某的失信名單。

  “法官辦案不能機械地‘一判了之’‘一執了之’,堅守法律底線的同時,還要合理運用多元途徑妥善化解糾紛,為企業復工復産提供更高效的司法服務。”朱國揚説。

  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不僅要對違法犯罪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同時也要正確處理嚴厲打擊與依法辦案的關係,既從快從嚴查辦涉疫情犯罪案件,又切實把握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起訴還是不起訴?拉一把還是推一把?有時檢察機關的一紙法律文書決定著企業的生死。”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檢察院代檢察長丁宏偉説,在依法辦案的同時,應最大程度減少辦案對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這是檢察機關必須綜合考量的問題。

  多途徑化解復工復産難題

  “銀行貸款馬上到期,可生産還沒有恢復,我該怎麼辦?”受疫情影響,山西一家農業開發公司面臨資金困難,企業負責人找到了山西華堯律師事務所主任李選生。

  “這是一家惠農公司,對解決當地農民就業、增加農民收入發揮著重要作用。受疫情影響,公司復工復産資金短缺的問題比較突出,加上銀行貸款即將到期,如果不及時解決,公司經營將十分困難。”李選生了解公司困境後,很快就與熟悉相關業務的律師組成專業團隊,提出通過“過橋資金”解決公司短期資金困難的建議。公司採納了律師的建議,主動聯繫一家小額貸款公司,希望能提供短期資金。

  但小額貸款公司對融資安全存在顧慮。怎樣才能解決農業公司資金短缺的燃眉之急,又幫助小額貸款公司防范風險,還要協助銀行順利收回貸款?李選生的律師團隊積極了解各方需求,最終制定了一套合法可行的方案,兼顧了農業公司、貸款公司以及銀行三方的訴求。

  疫情發生以來,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者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為企業復工復産面臨的債務償還、資金周轉等困難提供公證服務,還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實體、熱線平臺提供法律諮詢,協助企業安全有序恢復經營生産。

  今年初,四川一家彩燈企業與外地某公司簽訂了元宵燈展承攬合同。可是,當企業按合同制作安裝了80%的燈組,一半的燈組制作款已經到賬時,疫情將這一切都打亂了。

  因為疫情無法復工,無法按約定完成燈組制作安裝,同時,外地元宵節燈展也因疫情取消。兩邊因為燈組制作款的支付問題産生了糾紛。于是,彩燈企業向四川省德途律師事務所公益服務團隊進行咨詢。

  “我們詳細了解基本情況和雙方爭議焦點,組織律師對不可抗力相關法律規定及適用問題進行了研究。”德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廖濤説,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法發布的指導意見,在這起案件中,疫情防控措施構成不可抗力,彩燈企業對于其難以繼續按約定履行合同的情形,應按照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及時通知外地企業,經雙方協商解除合同,對于已完成的燈組制作安裝費用,外地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價款。

  在德途律師事務所的幫助下,彩燈企業起草了法律函件。通過協商,兩家企業達成協議解除合同,外地企業也按實際工程量支付了燈組款項。(記者 彭 波 張 璁 魏哲哲 倪 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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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邱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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