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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體推進追逃防逃追贓工作 兩年來共追回外逃人員3425人贓款91.6億元
2020-03-30 08:17:13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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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監委組建兩年來,追逃追贓“天網行動”共追回外逃人員3425人,其中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1192人,“百名紅通人員”8人,追回贓款91.6億元。

  兩年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一體推進追逃防逃追贓工作,積極參與反腐敗國際治理,深化多雙邊交流合作,推動新時代反腐敗國際合作高品質發展。

  2019年5月28日7時20分,經過近14個小時的長途飛行後,一架從境外回國的航班緩緩降落在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國際機場。艙門開啟,一名深色著裝的六旬女子在兩名身著藍色制服女警的押解下走下舷梯。外逃近六年的“百名紅通人員”第77號莫佩芬回國投案。

  監察體制改革後,紀檢監察機關在追逃追贓方面的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既要繼續負責統籌協調,又要依法主辦職務犯罪追逃追贓案件,既要做指揮員,又要當戰鬥員。實踐證明,改革形成的制度優勢,充分轉化成為追逃追贓領域的治理效能。記者了解到,2019年成功追回的四名“百名紅通人員”莫佩芬、肖建明、劉寶鳳、黃平,全部是由有關地方紀委監委主辦的。至此,“百名紅通人員”已有60人歸案。

  在“天網2019”行動中,國家監委首次牽頭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組織和指導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依法履行職責,集中力量資源開展追逃追贓。全國共追回職務犯罪外逃人員969人,其中“紅通人員”16人。除上述四名“百名紅通人員”外,海南省經濟合作廳原黨組書記王軍文、吉林省人社廳原副巡視員裴佔榮、黑龍江省密山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李連春等一批級別較高、影響惡劣的職務犯罪外逃人員被追回。

  與此同時,國家監委還首次牽頭開展境外集中緝捕行動,提請柬埔寨執法部門將于蕩、林舜濤、詹偉勝、項亨達等4名藏匿在柬埔寨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緝捕歸案。

  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裏,都要緝拿歸案、繩之以法。中國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和執著“有逃必追、一追到底”,贏得了世界的尊重。

  在更廣闊的國際舞臺,伴隨著一係列“主客場”外交,中國的追逃追贓理念日益深入人心,話語權和影響力不斷提升,治理腐敗的中國方案、中國智慧越來越引起國際社會的同頻共振。

  “秉持‘和平合作、開放包容、互學互鑒、互利共贏’的絲路精神,攜手共商、共建、共用廉潔絲綢之路,持續為‘一帶一路’建設保駕護航。”

  2019年4月25日上午,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廉潔絲綢之路分論壇在北京舉行。這是“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設立以來,首次圍繞廉潔絲綢之路建設舉辦分論壇,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主辦。分論壇上,中國與有關國家、國際組織以及工商學術界代表共同發起了《廉潔絲綢之路北京倡議》。

  廉潔絲綢之路建設理念的廣泛傳播,是中國積極參與多雙邊反腐敗國際合作的縮影。腐敗,是各國都面臨的世界性難題。在全球化時代,攜手打擊跨國腐敗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和訴求。

  監察法賦予國家監委組織協調開展反腐敗合作的職責。兩年來,國家監委積極參與全球反腐敗治理,充分利用重大多邊雙邊外交場合,凝聚各方共識,參與制定相關規則,推動構建國際反腐敗新秩序。

  從金磚國家領導人第十次會晤就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達成重要共識並寫入《金磚國家領導人約翰內斯堡宣言》,到推動落實《北京反腐敗宣言》成為亞太經合組織反腐敗工作組固定議程,到國家監委與聯合國以及菲律賓、泰國等相關機構簽署反腐敗合作諒解備忘錄,再到成功舉辦中美反腐敗工作組第十四次會議、中澳反腐敗執法合作工作組第一次會議,國家監委深化多邊雙邊交流,織密反腐敗執法合作國際網絡,為追逃追贓工作爭取最廣泛的國際支援。

  兩年來,在全球織密天羅地網的同時,追逃追贓的工作方式方法也在不斷升級——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追逃追贓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水準進一步提升。

  2019年,中央紀委辦公廳、國家監委辦公廳印發《紀檢監察機關辦理反腐敗追逃追贓等涉外案件規定(試行)》,明確追逃追贓工作范圍、紀檢監察機關的追逃追贓職責和追逃追贓部門的工作任務等。這是紀檢監察機關首部關于追逃追贓的規范性文件,為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追逃追贓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在實踐中,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已經成為開展追逃追贓的重要遵循。國家監委依據監察法、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和有關國際公約、雙邊條約、雙邊合作協議,積極與外方開展刑事司法協助、引渡、遣返等司法執法合作。國家監委組建後,更加注重運用法律手段開展追逃追贓,著力提升打法律戰的能力水準,成為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的一大特點。

  曾任浙江省新昌縣原常務副縣長的姚錦旗于2005年12月外逃。2018年3月,浙江省紀檢監察機關接手此案,90天內即獲得姚錦旗藏匿地等關鍵資訊,使姚被保加利亞警方逮捕。隨後國家監委通過外交部向保方提出引渡請求,44天內走完通常需數月甚至數年的引渡法律程式,于2018年11月30日將姚引渡回國。該案是國家監委成立後成功引渡的第一案,也是我國首次從歐盟成員國引渡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

  今年1月3日,“紅通人員”、湖南長沙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彭旭峰受賄及其妻子賈斯語受賄、洗錢違法所得沒收申請一案公開宣判,彭旭峰、賈斯語在境內的違法所得以及在多國的違法資産被裁定沒收。

  2019年被中央追逃辦列為“追贓工作年”,國家監委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地方辦案機關對一批職務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啟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式,推動多國法院承認和執行我國法院出具的職務犯罪案件凍結、沒收裁定,外逃腐敗分子“營養源”被進一步切斷。彭旭峰案正是釋放出這一鮮明信號,在強有力的法律武器打擊下,外逃人員的生存空間只會越來越小。

  “一體推進追逃防逃追贓,推動重點個案攻堅,持續開展‘天網行動’。”今年年初召開的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對開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作出新的部署。

  “我們將提高政治站位,既立足當前,一體推進追逃、防逃、追贓工作,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取得全面從嚴治黨更大戰略性成果;又著眼長遠,建立健全追逃追贓體制、機制、制度,推動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係,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國際合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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