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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滯留武漢員工發待崗工資 一公司被約談
2020-03-07 08:53:05 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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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滯留武漢的職工只支付待崗工資,勞務派遣公司未執行進(返)京職工必須居家或集中觀察14天的規定……這些都是違規的做法。北京市人力社保局3月6日公布了一批勞動保障執法案例。

  隨著返京人流加大和求職高峰的到來,北京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發揮行業主責和屬地責任聯防聯控機制作用,採取有力有效措施,發現違反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立即糾正處理,發現損害勞動者權益的立即協調處置,發現自發勞務市場疫情傳播隱患的立即集中聯合整治。

  2月17日,東城區勞動保障監察隊接到一起關于反映某科技公司對滯留武漢的職工只支付待崗工資的投訴。當事人稱,因身處武漢疫區,目前處于政府隔離管控狀態,但公司沒有與他充分協商,以疫情期間相關部門停工停産為由強制他待崗,並發放待崗工資。

  東城區勞動保障監察隊多次與涉事公司溝通協商。公司表示,因反映待崗問題的人員較多,而公司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目前資金缺口較大,支付職工工資報酬難度較大。監察隊反覆約談涉事公司負責人,耐心講解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督促公司多渠道籌集資金,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支付職工在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期間的工資報酬。最終涉事公司承諾,將克服困難、籌集資金,按期支付職工工資報酬,並與職工加強溝通,做好安撫、疏導工作。

  北京市還出現了首個因違反疫情防控規定企業被吊銷許可證的案例。2月25日,某勞務派遣公司沒有執行進(返)京職工必須居家或集中觀察14天的規定,將35名員工直接派遣到用工單位,對疫情防控造成嚴重影響。順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有關規定,于2月29日吊銷了該勞務派遣公司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對于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馬駒橋,通州區勞動保障監察隊從大年初一開始,在市場主街開展24小時不間斷巡查。自1月31日至今,已出動執法人員260人次,責令暫停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現場招工9家,取締違規勞務招工單位3家,勸阻關停餐飲等門店15家,查扣街面招工車輛61輛,移送公安機關處置30人,疏散招工聚集人群15處。通過嚴格落實自發勞務市場疫情防控“十有”措施,馬駒橋勞務交易人員聚集情況得到有效控制,疫情傳播隱患得到有效遏制。(記者 代麗麗)

  法官提示

  疫情期間工資應該這樣發

  豐臺區人民法院昨天召開線上新聞發布會,對疫情期間企業、員工面臨的勞動合同履行問題進行了解讀和提示。

  受疫情影響,工作如何進行、工資如何發放,是勞動者最關心的問題之一。豐臺法院民二庭庭長周海平表示,疫情防控期間工資的發放標準認定相對復雜,不僅要考慮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情況,還要考慮勞動者受疫情影響情形、政府防疫政策措施、勞動合同實際履行狀況等。

  疫情期間,員工上班的場所、方式都不同以往,如何考核出勤、加班、工作量等問題,是用人單位面臨的難題。周海平提醒用人單位,如果勞動者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辦公,企業沒有證據證明員工曠工的,應當按合同約定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也應做好日常工作記錄,保留好郵件、微信、通話記錄等提供勞動的材料,就工作計劃、進度等及時與企業溝通反饋。

  如果企業非因勞動者原因而停工、停産,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工資仍應按勞動合同支付;超過一個周期的,可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新約定標準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標準的工資。即使勞動者未被安排工作,企業也需支付不低于本市工資最低標準70%的基本生活費。

  疫情期間,企業可能安排員工錯時、縮短工時、輪崗輪休等方式進行工作,這就涉及特殊工時制問題。對此,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就此積極協商,嘗試以休年假、調休等方式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如果因疫情防控確需安排加班,且符合法律規定的時長,勞動者則應積極配合工作安排,不得無故拒絕。

  若企業受疫情影響較重,不得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周海平提醒,應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式並保障特殊群體合法權益。企業不得以經濟性裁員為由,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緊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記者 劉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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