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辦公廳、中央網信辦秘書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指引》,要求各地推進社區防控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工作,減輕城鄉社區工作者工作壓力。
指引明確,社區防控信息化産品(服務)優先使用已有的政務或公共服務平臺,同時做好與各部門相關平臺的銜接,保障網絡安全、穩定運作。同時,需要收集社區居民資訊的,應向社區居民明確提示並取得同意,明確用于此次疫情防控,對于用于其他目的的,必須重新徵得社區居民本人同意。
此外,社區防控信息化産品(服務)的開發、應用、維護應堅持公益屬性,鼓勵疫情防控期間不向使用者收取費用。社區防控信息化産品(服務)中涉及非公益性服務的,應向使用者明確提示。
圖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