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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須掃碼登記
2020-02-18 07:33:59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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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天津市政府新聞辦微博消息,天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日前發布通告稱,自2月17日起,天津市域內,凡進入機關企事業單位,機場、車站、商場、學校、銀行等公共場所,乘坐地鐵、公交、計程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所有人員須配合掃碼,係統採集的數據僅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通告稱,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提升疫情防控的精準性,加強疫情溯源和監測,更好地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天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依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公共場所迅速推廣開展“津門戰疫”掃碼行動。具體如下:

  一、本通告中開展“津門戰疫”掃碼行動的范圍包括:天津市域內機關企事業單位,機場(含候機廳)、車站(含火車、長途客運候車室)、農貿市場、大型超市、商場、門臉店鋪、學校、銀行等人員流動性較大、可能産生聚集的公共場所,地鐵、公交、長途客車、計程車、網約車等公共交通工具。

  二、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場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或營業者,須通過微信搜索打開“津門戰疫”小程式,按照提示要求,輸入必要資訊後,係統生成獨有小程式碼,在場所進出口、上下車明顯部位進行張貼,並安排專門人員引導、輔助無操作條件人員進行登記。所有進入本通告第一條范圍的人員須配合掃碼,首次掃碼需短信驗證。係統採集的數據僅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三、對拒不配合者,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場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或營業者有權拒絕其進入。對強行進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各區和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迅速動員、指導、督促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場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或營業者迅速開展掃碼行動,並嚴格實施。

  該通告自2020年2月17日施行,“津門戰疫”掃碼行動停止時間由天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研究確定,另行通告。

  天津市政府新聞辦官方微博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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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馮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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