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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投入11.22億元用于疫情防控
2020-02-08 15:31:11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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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烏魯木齊2月8日電(記者李志浩)為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力度,截至2月7日,新疆共計撥付11.22億元作為疫情防控應急資金,專項用于醫療救治、疫情防控所需設備和物資採購等。其中,自治區財政撥付中央、自治區資金合計3.74億元,各地州市財政撥付資金7.48億元。

  為確保疫情防控應急資金及時到位,新疆建立資金調度綠色通道,新疆財政廳在1個工作日內實現“辦文報批、指標下達、資金撥付、下發文件、通知縣市”,並第一時間協調人民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確保了資金第一時間撥付各地。

  為確保人民群眾不因費用問題而影響就診、確保各地不因資金問題阻礙醫療救治和疫情防控,新疆規定,對于確診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全部由財政兜底,其中中央財政補助60%,自治區財政補助40%。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新疆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發放臨時性工作補助,其中一線人員每人每天300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200元。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新疆將國家衛健委《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療方案》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全部臨時性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統一按醫保甲類支付,不設先行自付比例,不受限定支付標準、限定支付范圍限制。

  對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的醫護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認定為工傷,按工傷保險政策支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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