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顯明:今年將推進政務處分法、監察官法立法工作

2019-03-10 17:29:11 來源: 新華網/中國政府網

  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於3月10日(星期日)15時在梅地亞中心新聞發布廳舉行記者會,邀請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徐顯明、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尹中卿、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恒、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竇樹華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朱明春就“人大監督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3月1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邀請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徐顯明、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尹中卿、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恒、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竇樹華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朱明春就“人大監督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這是徐顯明(中)在回答記者提問。 新華社記者 沈伯韓 攝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廣記者:我的問題是提給徐顯明主任。全國人大監察司法委員會成立以來,在涉監察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另外,我們也注意到監察法中有這樣的表述,各級監察委員會要接受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所以請問徐主任,下一步人大對監察機關的監督有什麼樣的考慮?謝謝。

  徐顯明: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是去年3月份成立的,到今年正好一年的時間。一年來,在人大對監察機關的監督方面,這個委員會主要做了四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開展了監察體制改革和監察法實施情況的調研。監察法實施之前,中央決定在北京、山西、浙江三個地方進行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他們的經驗上升到了監察法當中,所以我們調研的時候先到這三個試點的地方去,看看他們在監察法實施以後做了哪些工作,又有了哪些新的經驗。對沒有開展試點的內蒙古、河北,還有改革開放前沿的廣東等省份進行了調研,了解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最新進展和監察法實施情況,並提出有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提前介入政務處分法、監察官法等立法工作,推動完善監察法配套法律。監察法是監察體制改革方面的基礎性法律,還需要制定有關法律,推動形成制度體係。由監察法衍生出來的政務處分法、監察官法正在制定,我們這個委員會提前介入了這兩個法的制定工作。

  第三,加強從同國家監察委員會及其派駐機構的溝通和協調。我們這個委員會成立以後,調整和充實了內設機構,設置了專門的監察室。監察室多次與國家監察委員會有關部門座談,建立起工作溝通機制。

  第四,加強與地方人大對口委員會的工作聯繫,了解地方人大監察監督工作開展的情況,加強工作指導。主要做了兩項工作:一是對各省份的相關委員會負責同志進行工作培訓,溝通情況,學習監察法,提高履職能力。二是召開座談會交流工作經驗。

  按照常委會工作安排,今年有兩項重點工作:一是推進政務處分法、監察官法立法工作。這兩個立法項目已經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我們這個委員會將繼續提前介入這兩部法律的起草工作,配合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常委會立法工作機構,做好審議前的準備工作。二是協助常委會開展監察體制改革和監察法實施情況的專題調研。圍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重點調研監察法實施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執紀與執法相貫通,有效銜接司法,也就是推動“紀法貫通、法法銜接”。以上是今年要做的兩項重點工作。

  你剛才提的問題還涉及到全國人大常委會、監察司法委員會今後的一些工作,根據憲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監察機關對産生它的人大負責,接受人大監督。我們將根據憲法和監察法的規定,在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的“寓支援于監督之中”的工作理念,依法有序推進有關人大監督監察工作。謝謝。

[責任編輯: 張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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