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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之重——貨車超載何以成為行業潛規則?
2019-10-13 18:27:26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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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0月13日電 題:不能承受之重——貨車超載何以成為行業潛規則?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郭方達 徐海波 朱國亮

  10月10日傍晚,在江蘇無錫發生的高架橋側翻事故,造成了三人死亡,兩人受傷的悲劇。經調查組初步分析,橋面側翻係運輸車輛超載所致。

  大橋側翻,生命逝去,造成這般不能承受之重的卻是部分貨車司機透露的“潛規則”——超載。頻繁超載原因何在?如何治理超載現象,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新華社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大橋側翻,超載到底有多危險?

  10日下午6時許,無錫錫港路上方的312國道高架橋突然側翻,近百米長的混凝土橋伴隨著巨響倒下,將三輛小車壓埋。

  記者在現場看到,在側翻橋面上,一輛大貨車裝載的6卷熱軋鋼卷板散落一地。據警方介紹,還有另一輛大貨車裝載7卷,大貨車荷載只有30多噸,但一卷鋼卷板重量就達28噸多。兩輛大貨車累計超載300多噸。

  一輛日常使用的家用轎車的重量一般也不過1噸多,此次超載相當于將超百輛小轎車一同放在橋面上,還是以“疊羅漢”的形式壓迫橋面。

  對此部分貨運司機告訴記者,超載是行業內的普遍現象,單位運費太低,“為了生活不得不如此”。

  數據顯示,2019年上半年,全國機動車保有量達3.4億輛,其中載貨汽車保有量達2694萬輛,上半年新注冊登記量創歷史新高。貨車保有量的不斷提高,背後是物流行業規模的擴張和經濟發展對公路運力的持續需求。

  面對超載亂象,一線執法部門同樣有苦難言。“警力也總有顧及不到的方面,你查他躲,白天合法裝載,深夜淩晨才發動起來裝貨卸貨,隱蔽性很強。就算查處,違法成本低,超載利益大,今天查明天換個時間地點繼續超載。”一名一線執法人員感慨。

  多裝多賺?頻繁超載原因何在?

  為了使購買的貨車能夠盡快獲得運營資格,不少貨車司機選擇“虛挂”車輛關係——將車輛登記注冊在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名下,並為此繳納各類費用。

  管理費、環保費、入網費……本就是一筆不小的開銷,而近年來該類費用的不斷上漲令不少貨車司機不得不鋌而走險。

  武漢市公路運輸管理處副處長李羅敏介紹,20世紀80年代道路貨運市場放開後,交通部門為了市場管理和安全監管的需要,開始設立道路運輸許可證和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但由于證件辦理需要有一定資質和安全運營要求,大部分中小業主都選擇挂靠,滋生大批靠挂靠牟利的公司。

  一名司機告訴記者,自己所在企業的合同約定管理費已經從2000元漲到了超過6000元,加上不斷上漲的油費和過路費,運營成本水漲船高。

  貨運的上下遊企業對超載更是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一位鋼材貿易從業者告訴記者,在日常的熱軋鋼卷板運輸中,一般按照單車運輸重量計費,如果按照規定重量運輸,每一噸鋼材運輸的單價要比超載的單價高出許多。用卷單位為了節省物流成本,傾向于接受違規操作。

  對于生産方而言,由于合作關係,部分鋼廠對于産品如何出倉可能會存在“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情況。

  多趟反覆運輸也會提高物流公司的成本,超載節約出來的人力和車輛能夠投入其他項目的運營。最終,物流過程各節點的“心照不宣”加上貨車司機的“實際需求”,共同構成了一個人人都知道違規,卻不願意打破的“怪圈”。

  行業閉環,如何做到多點管理?

  多拉快跑,超載超限,路上呼嘯而過的大貨車是許多車主避之不及的存在。然而,一句“不超載掙不到錢”決不能作為開脫的理由。

  部分專家認為,目前合法裝載的貨車司機由于單位重量的運費低,為了滿足收入需要不得不退出貨運市場或者加入超載行列。而造成單位運費低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由于超載變相擴大了運能。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目前針對貨車超載情況,執法部門會對駕駛人進行罰款和車輛的扣留,部分網友呼吁,應當加大對上下遊相關方的審查處罰力度,從全鏈條、各環節入手,只處罰位于終端的貨運司機治標不治本。

  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副主任顧大松認為,收費公路收費到期後,應當建立收費降低機制,完善治超監管設施,讓大貨車司機更安心,行駛安全也更有保障。

  專家強調,此類事件重點應放在事前預防,不能等到超載釀成了後果才引起重視,也不能一罰了之,以罰代管。監管應當走到運輸的源頭中去,等貨車在路上跑起來再截停,就已經有了不小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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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邱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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