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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端審方”能解執業藥師“挂證”難題?
2019-08-16 08:24:34 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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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零售藥店買藥,往往有工作人員為患者推薦藥品,但絕大部分患者並不知曉對方是否是執業藥師,用藥安全問題由此引起關注。

  今年央視3·15晚會曝光重慶市部分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存在“挂證”、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問題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挂證”行為整治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6個月的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挂證”行為整治。

  “挂證”,即藥店在日常藥品銷售經營中,並未按照監管要求配備全職執業藥師在崗,“證件在,人不在”。

  在整治期即將結束之際,新京報記者在北京地區走訪了10余家藥店後發現,部分藥店存在執業藥師未在店、未經執業藥師指導且顧客未出示處方情況下藥店直接銷售處方藥等情況。

  “挂證”現象泛濫的主要原因,是執業藥師的數量未能滿足行業需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6月底,全國注冊于零售藥店的執業藥師為445832人,但國內有超過45萬家零售藥店,按照每家藥店至少1名執業藥師的配比標準,目前執業藥師的數量尚未能完全覆蓋所有的零售藥店。

  因此,“遠端審方”有望成為解決執業藥師數量不足的方案。有業內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對于集團化管理的藥品零售企業,或者有資質的連鎖藥店,如果法規允許,可以實施遠端處方審核、提供線上藥學服務,這樣則能夠釋放更多的執業藥師資源,從根本上解決“挂證”現象。

  走訪:仍有部分藥房執業醫師“缺位”

  “你就拿這個四妙丸吧。”8月14日,在北京市東城區一家連鎖藥房的店裏,一名自稱執業藥師的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出示了處方藥四妙丸,並表示不需要處方也可以購買。該工作人員佩戴了一個寫有姓名和執業藥師稱謂的名牌,但該名牌用水性筆書寫,字跡隨意且沒有照片。

  當記者詢問該人員是否為執業藥師時,她摸了摸名牌,隨即表示肯定。但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執業藥師業務規范,執業藥師應當佩戴專業徽章上崗執業以示身份,顯然,該人員佩戴物品並非正規徽章。

  8月14日-8月15日工作時間,新京報記者走訪了北京市10余家藥店,其中,僅東城區一家老百姓大藥房有執業藥師在店,且與店內提供的注冊執業藥師資訊相符的情況,其他藥店執業藥師均不在店,部分藥店以“執業藥師未上班”或“執業藥師在公司開會”為由回應記者。

  在新京報記者走訪的藥店中,豐臺區一家大藥房和東城區一家藥房都存在沒有執業藥師在店且不需要患者提供處方單即可出售處方藥的情況;豐臺區另外兩家藥房和東城區另一家大藥房,沒有執業藥師在店,店員表示需要有處方單且執業藥師在店的情況下才能出售處方藥。

  此外,新京報記者走訪的東城區、豐臺區多家藥房營業人員均提示新京報記者,在藥店購買處方藥,可提供遠端問診服務。其中一家大藥房的營業員説,藥店有聯合診所,診所醫生聯網可以進行遠端看病,只要有執業藥師在店,就可以通過醫師問診給患者開出處方藥,同時消費者自行出示處方證明也可購買處方藥。

  “如果是我們清楚病情的老顧客來拿藥(處方藥),我們也會直接拿,不能太死板。”上述營業員還向記者表示,執業藥師下班後,營業員不可隨意售賣處方藥,但如遇到營業員熟知病情的老顧客,有時也會直接拿處方藥。

  執業藥師“缺人”滋生“挂證”現象

  湖北隨州某藥店從業人員王敏告訴新京報記者,“挂證”行為是藥品零售行業的潛規則,這些年隨著相關行業規定的出臺,“挂證”現象略有減少,但依舊是屢禁不止。“如果‘挂證’,藥店一年要支付6000元至7000元給執業藥師。”王敏表示,隨州當地藥店雇傭執業藥師坐店,每個月需要支付4000元的薪資,平均一年需支出4萬至5萬元,而‘挂證’每年最多需要支出7000元。

  福建廈門醫療行業內部人士李曄也向新京報記者描述了類似行情:“藥店聘請一位執業藥師坐班一個月要付給他5000元,外加藥品提成,但如果只是‘挂證’,一個月只用給2000元。”

  “挂證”泛濫,執業藥師供需不平衡是一個主要原因。

  雖然全國執業藥師注冊人數逐年增加,但行業依舊“缺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6月底,全國注冊于零售藥店的執業藥師為445832人,但國內有超過45萬家零售藥店,按照每家藥店至少1名執業藥師的配比標準,目前執業藥師的數量尚未能完全覆蓋所有的零售藥店。

  王敏表示,除開成本的考量,“挂證”行為的産生也基于招不到執業藥師的情況,“執業藥師也不喜歡在藥店坐班”,她表示,部分執業藥師可能會有固定工作,同時在藥店挂職,多年前甚至存在“一證多挂”的現象,執業藥師將執業資格證借用給多個藥店使用,“那個執業藥師他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去”。

  盡管“挂證”現象存在,部分執業藥師對“挂證”行為持保留意見,“藥和其他東西不一樣,如果出事,要負刑事責任,挂一年就幾千塊錢,沒必要”。

  “遠端審方”有望終結“挂證”

  在執業藥師數量增長有限的情況下,“遠端審方”被視為是終結“挂證”現象的解決方案。所謂“遠端審方”,是指通過互聯網後臺,執業藥師遠端視頻為藥店消費者線上問診,開具電子處方,以提升處方藥銷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一位醫藥行業內部人士表示,對于集團化管理的藥品零售企業,以及有資質的連鎖藥店來説,遠端審方能夠對執業藥師進行集中的管理、培訓,促進執業藥師對處方審核標準的規范化,從而提升審核效率,減少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提升服務水準。

  該人士向記者表示,如果法規允許,在相關監管部門要求的標準和限定條件下,一定程度地開放多點執業,能夠在執業藥師總體從業人數遠遠不滿足行業需求的情況下,釋放更多執業藥師資源,從而合規地解決“挂證”現象。

  事實上,自2013年湖南省率先試行“遠端審方”後,浙江、廣西、江蘇、廣東等數省區已針對“遠端審方”出臺了相關文件,但一直只是處于試點階段,而且有部分省市已叫停試點工作,原因是部分零售藥店直接將“遠端審方”取代執業藥師的工作,繼而不再積極配備執業藥師。

  此外,“遠端審方”也觸動到公立醫院的利益。有業內人士表示,公立醫院佔藥品銷售80%以上的份額,一旦“遠端審方”在政策層面獲批,零售藥店等渠道將有望彌補藥事服務能力上的差距與公立醫院比肩競爭,進一步削弱公立醫院對藥品銷售的控制。

  目前國家正鼓勵處方外流,以打破公立醫院“以藥養醫”的機制。去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明確提出支援處方外流,把藥品購買權交予患者。這意味著原本患者在醫院就診、開處方並獲得藥品,現在處方外流後患者可以選擇在醫院或零售藥店購藥,將就診和購藥分離。

  業內人士認為, 除了“遠端審方”,落實藥師“多點執業”,以及加大對執業藥師的培養也能解決“挂證”問題。不過,由于待遇水準較低,執業藥師數量的提升非短期內可達成,“遠端審方”能否成為緩解藥師供需矛盾的解決方案,尚需行業與有關部門共同探索。(見習記者 程子姣 陳詩怡 實習生 翁睿敏 徐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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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周楚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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