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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9日電(記者李嘉瑞)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建設工程預拌砂漿應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施工現場不得設立配制砂漿的攪拌機或採購使用袋裝水泥(特種水泥除外)。
通知對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預拌砂漿應用管理作出具體規定。在保留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基礎上,通知新增了施工現場不得採購使用袋裝水泥(特種水泥除外)的要求。
通知要求,預拌砂漿供應企業應做好建設工程預拌砂漿和設備設施供應保障服務,倡導預拌砂漿運輸採用新能源貨運車輛,鼓勵預拌砂漿行業提升智能制造和清潔化生産管理水準,使用符合要求的再生骨料,促進資源綜合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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