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2月23日電(記者劉金輝)河南省財政廳、民政廳近日印發通知,從2019年1月起,提高孤兒基本生活費補助標準。
其中,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800元,機構養育孤兒基本生活費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1200元;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同步予以調整;孤兒滿18周歲後,仍在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專科學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讀的,可延續享受孤兒基本生活費。
通知指出,孤兒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所需資金從各級財政安排的困難群眾救助資金中統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