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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權發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上海合作組織反極端主義公約》的決定
2018-12-30 01:39:08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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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上海合作組織反極端主義公約》的決定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批準2017年6月9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在阿斯塔納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反極端主義公約》,同時聲明: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另行通知前,《上海合作組織反極端主義公約》暫不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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