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解,被告退還每名攤販訂金9000元。房山法院供圖
因蔬菜批發市場拆遷,77名攤販與市場口頭約定,每人預交付1萬元訂金,公司重新選址建新的批發市場。訂金交付後,攤販認為新建成的市場實際是零售超市,無法擺攤經營,故起訴至法院。
11月中旬,案件在房山區長陽法庭開庭審理。記者昨日獲悉,速裁法官李亞麗經多次調解,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並當庭為77名攤販發放近70萬元案款。
交訂金後無法經營 77名攤販上訴
位于北京市房山區的良鄉華龍批發市場,曾是房山區小有名氣的蔬菜批發市場,2017年6月,該市場被拆除,市場裏數百個蔬菜批發攤位面臨著無處經營的局面。
據李亞麗法官介紹,當時,原市場經營者“北京市良鄉華龍綜合交易市場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良鄉華龍公司)與市場攤販口頭協商約定,每名攤販預交1萬元訂金,該公司重新選建一個新的批發市場。
據了解,良鄉華龍公司沒有使用攤販們所交訂金重建批發市場,而是新建了零售超市,對于做批發生意的攤販來説,該零售超市無法使用,故將良鄉華龍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被告退還訂金,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441元。
77起起訴均被立案,並分到了房山區長陽法庭,承辦法官李亞麗介紹,在與良鄉華龍公司溝通後,了解到該公司正在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手續,且馬上要注銷完畢。
“如果在訴訟中被告主體資格消失,則原告的維權之路將更加困難。”李亞麗表示,經溝通請示,並經原告申請,她立即作出裁定,中止了良鄉華龍公司的注銷程式。
經調解每名攤販獲9000元退款
11月中旬,案件在房山區長陽法庭開庭審理。庭審中,良鄉華龍公司堅持認定,自己已經履行了口頭約定,而是77名攤販違約。
李亞麗法官在庭審中了解到,這77名攤販大多是外地來北京從事賣菜生意的農民,而且部分攤販已經離京,特意從外地趕過來開庭,現在已經是11月下旬,春節返鄉的日子也一天天在逼近,“生意沒做成,還搭進去1萬元,這使77位攤販無比沮喪”。
同時,被告良鄉華龍公司開設的新市場也因種種原因被關停了,該公司目前經濟狀況不佳,即使判決原告勝訴,被告也存在資不抵債的風險。
為解決雙方的矛盾糾紛,庭審後,李亞麗法官多次嘗試做庭後調解工作,先後約談77位原告的律師及代表,為他們釋明訴訟及執行風險,同時積極聯繫被告,從法律角度為其梳理敗訴風險,從情理角度為其闡明農民工的不易,促其克服困難盡快籌款解決糾紛。
經過多次調解,雙方成功達成了一致意見:由被告良鄉華龍公司當即退還每位原告訂金9000元,共計693000元,並于調解當日給付完畢。(記者 左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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