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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1日起可線上申領電動車臨時標識 未申領上路將罰款
2018-10-19 07:10:54 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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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日起可線上申領電動車臨時標識

  明年5月1日前均可領取,將開設223處臨時標識發放站點;合規電動車“合格證”丟失也可上牌

  10月18日,民警展示電動車臨時標識。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昨日上午,北京市交管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長劉恕表示,從2019年5月1日起,交管部門將不再發放臨時標識,未申領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行駛,北京交警也將嚴查“無臨時標識”電動車的違法上路行為。目前,“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已研發完畢,並將于本月31日上線接受申請和預約。

  針對市民反映集中的“合規車輛合格證丟失後也無法上牌”問題,北京市交管局表示,在《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産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車主,因時間久遠車輛“合格證”丟失的,經交管部門現場核驗後,仍可辦理登記上牌業務。

  需在明年5月1日前領取臨時標識

  從今年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實施,根據《條例》要求,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産品目錄制度。

  交管部門表示,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經登記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駛,不過,既有車輛的上牌工作將一直持續到2019年4月30日,市民不必近期“扎堆兒”辦理。而在2018年11月1日以後購買的目錄內電動自行車,車主需在15日內持相關手續去交管部門的非機動車管理站申領正式號牌;而目錄外的電動自行車,須申領臨時標識,並設置3年過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開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過渡期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

  為配合《條例》實施,昨日,北京市交管局發布《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要求,目錄外的電動自行車的所有人應當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間,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領臨時標識。從2019年5月1日起,交管部門將停止為在目錄外的“超標車”發放臨時標識。

  未申領臨時標識上路將被罰款1000元

  劉恕表示,從明年5月1日起,已經獲取“號牌”和“臨時標識”的電動車也必須按規定懸挂,北京交警將嚴查“無牌”、“無臨時標識”電動車的違法上路行為。

  市交管局法制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對于在目錄內車輛未懸挂號牌的電動車,交管部門將處以20元罰款;對于目錄外的“超標車”未申領臨時標識的電動車,交管部門將對車輛予以暫扣並處以1000元罰款,如果是申領了臨時標識的電動車,但未按規定懸挂的,將處以20元罰款。

  將促進“不合規”電動車的有效管理

  此次臨時標識樣式為桔黃色標識底色,長180毫米,寬90毫米,上部為“京臨”二字,下部為七位阿拉伯數字,要求懸挂在車輛後背。

  劉恕介紹,此次針對《産品目錄》外超標電動車發放的標識,只作為車輛在過渡期內上路“標識”,而不是“號牌”,“此次登記,主要是為市民提供一個過渡期,讓現在正在使用的電動車不至于立即就無法上路。”

  劉恕表示,目前北京仍有大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在路上行駛,通過臨時標識的發放登記,車輛使用人在交管部門登記了基本資訊後,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交管部門能及時找到車主,在事故調解、處理上提供數據支撐,促進“不合規”車輛的有效管理。

  焦點1

  可通過線上、線下申領臨時標識

  目前,“超標電動車”的所有人目前有兩種方式可以申領臨時標識,但都需要通過“北京交警”APP進行初步操作。在昨天上午的發布會上,市交管局科信處的有關負責人也進行了線上申請的現場演示,記者注意到,整體操作步驟比較簡便,需要按照要求填入申請人和電動車的一係列資訊。

  其中,線上申領方式為“線上申報、線下領取”,即車主通過“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車輛資訊,經交管部門審核通過後,再按照預約的時間、地點領取、安裝臨時標識。

  線下辦理途徑是“預約辦理、現場申領”,即車主通過“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預約申領臨時標識的時間及地點,預約成功後,到現場提交身份證明並交驗車輛後領取臨時標識。

  焦點2

  將開設223處臨時標識發放站點

  交管部門表示,交管部門共設置223處臨時標識發放站點,其中“線上申報、線下領取”地點202處;“預約辦理、現場申領”地點21處。“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已在“北京交警”APP研發完畢,並將于2018年10月31日提前一天上線接受申請和預約。

  據介紹,這223處站點均為交管部門向街道辦事處、企業等單位借用的辦公地點,僅能辦理臨時標識發放手續,市民申領在目錄內的“合規車輛”的號牌還需要去北京市交管局官網公示的19處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

  為保證市民能夠盡快領取到臨時標識,交管部門鼓勵車主盡量選擇“線上申報、線下領取”方式辦理,以加快辦理流程,縮短等候時間。同時,交管部門也鼓勵引導市民選擇線上方式進行辦理。

  焦點3

  “合格證”丟失也可辦理登記上牌

  10月10日,新京報曾報道《新規實施在即 電動車扎堆上牌》,記者注意到,當時,交管部門為在目錄內電動車辦理登記上牌時,依照的是身份證、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必須三證齊全”的辦法。

  多名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沒有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或者合格證已經丟失,只能按照超標車輛進行處理,需要等到11月1日後,再申請過渡期臨時標識。

  不過,昨日交管部門對這一規定作出了細微調整,不再強制要求去上牌時必須提供車輛合格證。

  根據最新的要求,在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的,且在《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産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車主,因時間久遠購車憑證或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丟失的,群眾可持身份證明並交驗車輛後,到北京市任一家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業務。

  辦理臨時標識流程

  登錄北京交警APP

  進入臨時標識申請平臺

  點擊個人申報

  輸入車輛品牌型號並搜索,確認車輛是否在産品目錄中

  選擇申領方式

  線上申報,線下領取

  預約辦理,現場申領

  預約時間到預約地點,現場點擊“歷史申請記錄”並出示二維碼

  (記者裴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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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韓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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