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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海“小清單”解決鄉村治理大問題
2018-08-26 07:30:26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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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事小事都清亮,百姓明白,幹部清白

  寧海“小清單”解決鄉村治理大問題(農村經濟觀察)

  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這樣規定:“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加大基層小微權力腐敗懲處力度。”小微權力清單出臺的背景如何?這項推向全國的制度到底起源自哪裏?

  1000多村民代表,開了100多次會,定出了“36條”

  已是入夜,白天的溽熱似乎還沒散去,樹木、花草蔫頭蔫腦沒有生氣。然而,浙江省寧海縣桃源街道錢岙村的綜合大樓內,卻熱鬧非凡:那間最大的空調活動室裏,大媽大嫂們正伴著音樂跳排舞;那間小的活動室裏,一場乒乓球比賽正打得難解難分;棋牌室裏,有人下象棋,有人打撲克……

  説起這棟大樓,錢岙村黨支部書記陳文輝頗有些感慨:“如果沒有‘36條’,這棟樓不知猴年馬月才能蓋起來。”

  “以前,想幫村裏幹點事,真是難呢!項目還沒個影,親戚朋友就早找上了門。雖然咱身正不怕影子斜,可經不起老百姓唾沫星子呀,還有人無中生有告刁狀。”憶起往昔,當了10多年村幹部的陳文輝連連搖頭,“那時候,只要村裏上項目,過不上幾天就要被紀檢部門約去談話。久而久之,誰還想幹事?!2008年到2014年,錢岙村只上了兩個項目,其中一個還因為有人陳情中途被叫停了。”

  其實,這樣的事情,不只發生在錢岙村。寧海縣委書記楊勇分析了深層次的原因:“農村基層工作中,程式規范最容易被忽視。不少村幹部憑熱情幹事,認為只要工作能做下去,違反點程式不是大問題。再加上村幹部大都是集多重身份、利益于一身,所以,只要一推動與利益相關的活動,便難免成為矛盾的焦點。”材料顯示, 2010年至2013年,寧海縣針對村幹部紀檢信訪為806件,約佔全縣黨員幹部紀檢信訪總數的八成。

  怎樣才能化解基層幹群之間的信任赤字?

  寧海縣組織4個鄉鎮的1000多名村民代表,開了100多次會議後,制定出了《寧海縣村級權力清單36條》。這份清單涵蓋村級重大事項決策、項目招投標管理、資産資源處置等19項村級公共權力事項以及村民宅基地審批、計劃生育審核、困難補助申請、土地徵用款分配、村級印章使用等17項便民服務事項,基本實現了村幹部小微權力內容全覆蓋。小微權力清單“36條”的出臺,讓村幹部手中的權力首次有了明確的“邊界”,真正把權力放到了老百姓眼皮底下運作。

  幹部、群眾都了解“36條”,執行起來不含糊

  “36條”是農村工作的“説明書”。村裏的大小事,老百姓都可以在“36條”中找到答案。當然,它是村幹部的執政“指南針”。縣裏要求,每個村幹部都必須有“‘36條’口袋本”。不過,面對“口袋本”,起初,有些村幹部不理解。有人找到紀委説,這樣束手束腳,工作還怎麼幹?還有的,幹脆撂了挑子。

  陳文輝坦言,剛開始時,自己也不理解。不過往深裏一想,有些明白了——以後工程招標時,“36條”可以讓他們抵擋任何“關係戶”騷擾。他還記得,當時幾個村幹部聚在自己的辦公室,煙抽了一包又一包,大家發牢騷的核心點是“太受限制了”。他只能一遍遍給幹部們解釋,這是在保護大家啊!今後只要按照“36條”流程圖來做,就不怕別人説三道四。掰開了揉碎了講,大家才琢磨出了味道。

  一項好制度,只有深入人心才能見效。怎樣讓“36條”深入人心?寧海下足了功夫:對村幹部進行係統培訓,一個也不放過;培訓結束,還要進行嚴格的過關考試。你要把條令向群眾解釋明白,村幹部首先自己得爛熟于心呀。縣裏給村幹部不停地“念緊箍咒”,縣電視臺派出攝製組暗訪,在田間地頭隨時對村幹部進行電視直播考試。

  對村民的宣傳,同樣花了大力氣。每個村的主幹道或人流比較集中的地方,都貼出了“36條”漫畫版,用深入淺出的方式向老百姓宣講。縣裏還要求村幹部責任到戶,爭取不漏掉一個人。對于制度的落實,寧海更是不含糊。除了年中全面檢查、年終全面考核外,縣紀委開設了村務監督論壇,幹部落實“36條”到不到位,讓老百姓去評判。如此,村務監督便由以前的事後監督變為事前、事中、事後全程監督。

  群眾心裏明白,幹部做事信心滿滿

  岔路村原是寧海有名的貧困村,村裏連條像樣的水泥路都沒有,還欠著100多萬元外債。2011年,在外經商多年、已小有成就的蘇林貝抱著為村民做點實事的想法,回村當上了村委會主任。上任後,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村裏的路修好。她四處奔波,費盡周折,總算籌集到90多萬元,修了一條環村水泥路。誰知路通了,村民的意見也來了:“當村幹部圖什麼?牛放在草堆前,能不吃草?”“不吃草?那肯定是吃得太多了,胃吃壞了。”還有人言之鑿鑿説,蘇林貝肯定拼股參與了工程。

  蘇林貝委屈極了,偷偷抹眼淚。家人勸她別幹了,繼續回去做建築承包生意。2014年,蘇林貝的村委會主任任期已滿,這個出力不討好的村主任,還要不要繼續幹下去?就在這時,寧海推出“36條”,她覺得腰桿子一下子硬了起來,毅然選擇了留任。剛留任,就攤上了棘手的活兒——開始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要建一批安置房。這在以前可是要吵翻天了。現在,有“36條”撐腰的她,嚴格按照規程操作。你猜怎麼著?安置房造好了,聽到的是一片讚揚聲。

  一位姓蘇的村民説:“房子建起來了,路澆好了,自來水接起來了,多虧了蘇主任。”“不害怕村幹部從工程中揩油?”記者故意問。“一點也不用擔心。有了‘36條’,財務公開,計劃公開,村裏無論做什麼事,都清清亮亮,我們心裏也就明明白白。”

  群眾心裏明白,渾身清白的幹部,幹起事業必定信心滿滿。西店鎮石孔村村支書馮權本告訴記者,幾年前,村幹部覺得位于西店菜市場的3間集體房屋空著有些浪費,想以10萬元每年的價格租出去。誰知有村民懷疑村幹部存“私心”,村幹部也想避嫌,于是,房子只好閒置著。前年,他們根據“36條”理直氣壯進行招標,房子順利租出去了,群眾也翹大拇哥兒。

  還了清白的,不止馮權本一個人。2008年錢岙村選村支部書記時,43名黨員代表,陳文輝得了29票;2017年換屆,除了有3名黨員在外地,其余40人全選了他。“我們依法照章辦事,威信自然樹得起來,威信高了,黨員幹部自然會選我。”他底氣足得很。

  “36條”在實踐中不斷調整,以求更適應農村實際

  不久前,胡陳鄉東豐村磚廠拆遷工程招標時,出現了這樣一幕:當進行到搖號程式時,一位村民代表突然起身離開會議室,並把搖號球拿走了,招標被迫中止。問這位村民代表為什麼這麼做,他説出了自己的一番道理:“目前的‘36條’有缺陷——按規定,只要村‘兩委會(村黨支部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通過即可招標,沒有涵蓋所有村民的意願。”

  對這件事,縣裏沒有簡單化處理,而是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認真調研,結論是,這位村民代表説的不無道理。于是,由縣委牽頭,對原規定進行了修改:將以前的“兩委會”通過,改為必須由“三委會”通過。增加的,是經濟股份合作社董事會。增加了“一委”之後,村級決策更加民主,更加符合鄉村實際。

  確實,一項制度,只有根據工作實踐不斷調整,才可能不斷完善。岔路鎮下畈村是當地有名的3A旅遊村。但村裏的公廁又舊又臟,不能滿足旅遊發展需要,改造公廁成了當務之急。今年年初,下畈村召開村“三委會”商議決定,按旅遊公廁的標準進行改造,預計工程費用8萬元左右。資金到位後,大夥卻發現工程並不能馬上開工,因為按原“36條”規定,5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必須經過鄉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招標。

  5萬元,恐怕連制作招標文書、繳納相關稅金都不夠。下畈村將問題反映了上去,縣裏認為反映的問題具有普遍性,便對“36條”進行了修訂,把微型工程的限額提高到了10萬元。今年3月,寧海最新版的“36條”修訂完成,對原“36條”中的45項內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了精簡與修改。

  楊勇表示,“36條”是從農村基層實踐中總結出來的制度,農村建設、改革在不斷深化,因此,“36條”也不可能一成不變。要按照“革新、求進、提質”的要求,不斷調整,以求更適應農村工作實際。

  “36條”讓小微權力有了邊界,為推進鄉村振興扎緊了制度籠子。以前對農村困難群眾的救助,由于操作不透明,常成為群眾舉報的“中心內容”。“36條”推出後,寧海已連續3年沒有接到一例投訴。工程招投標、財務管理等重點領域,村幹部以權謀私行為已基本杜絕。最近,浙江省委、省政府專門在寧海召開了現場會,在全省推廣“36條”經驗。一家著名影視機構還以“36條”為原型,正在拍一部電影呢!(記者 王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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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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