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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核電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
2018-08-09 17:05:33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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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8月9日電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核電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進一步加強我國核電標準化工作。

  《意見》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立足我國核電長遠發展,堅持標準自主化與國際化相結合,凝聚共識,自主創新,加快建設一套自主、統一、協調、先進、與我國核電發展水準相適應的核電標準體係,充分發揮標準的規范、引領和支撐作用,推動核電技術和裝備進步,促進我國核電安全和可持續發展。

  《意見》明確,到2019年,形成自主統一的、與我國核電發展水準相適應的核電標準體係;到2022年,國內自主核電項目採用自主核電標準的比例大幅提高,我國核電標準的國際影響力和認可度顯著提升;到2027年,躋身核電標準化強國前列,在國際核電標準化領域發揮引領作用。

  《意見》著眼于解決當前核電標準化工作中面臨的標準體係不完善、實施應用不理想、國際認可度和影響力不夠等突出問題,提出了五類共11項重點任務:一是優化完善核電標準體係。加快推進核島機械設備標準技術路線統一,加強標準制修訂工作,建立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動態管理機制,提高標準品質。二是推動核電標準廣泛應用。完善與核安全相關標準的認可制度,優化實施反饋機制,實現標準實施-反饋-提升的良性迴圈。三是擴大核電標準國際影響。推動與核電貿易國建立雙邊、多邊合作機制;加強與核電強國的標準技術交流與合作,推動標準互認、標準共建及技術交流等合作。四是強化核電標準能力建設。建立核電標準信息化工作平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支撐核電標準長遠發展。五是提升標準自主創新水準。全面開展標準化科研,加強科研成果轉化,適時將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為標準。同時,《意見》明確了建立機制、政府引導、企業配套、資金支援等組織落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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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王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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