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正文
兒女不孝致貧,扶貧幹部幫還是不幫?
2018-05-26 08:49:38 來源: 半月談
關注新華網
微博
Qzone
評論
圖集

  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盡之責。然而,在脫貧攻堅的背景下,一些農村地區不贍養老人的情況有上升趨勢:有的村民將贍養義務直接“甩鍋”給政府;有的非貧困戶將老人作為爭奪貧困“帽子”的“籌碼”,拒不履行贍養義務。如何對待這些老人,幫還是不幫,正在成為基層扶貧幹部面臨的棘手難題。

  扔掉母親還振振有詞

  在滇黔桂石漠化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當地一扶貧幹部在挂幫村了解到,村裏有一位非建檔立卡的老人,依然住在危房中,便前往查看。

  “老人住著滿是裂痕的土坯房,身上穿著破爛的衣裳,臉上手上都臟兮兮的,她怎麼不是貧困戶?”扶貧幹部問。村幹部滿臉委屈地解釋:“他兒子在省城的一所高校工作,拿著財政工資。”

  為了求證,該幫扶幹部給老人的兒子打了電話。“真是太讓人氣憤了!”當這名幹部問老人的兒子為什麼不好好對待自己母親時,老人的兒子卻説:“農村人衣服穿那麼好幹什麼,住著危房,你們政府難道不應該想辦法解決嗎?”弄得在場幹部一臉尷尬。

  半月談記者調研發現,更多的情況是,有貧困老人已經建檔立卡,但是子女去了外地務工,多年未回家,也未曾給家裏寄錢,不履行贍養義務,導致老人生活困難、脫貧難度大。

  更令人驚詫的是,在扶貧政策利好情況下,有個別村民通過分戶等方式,讓老人變為虛假貧困戶。部分群眾甚至用衰老的父母作為爭取貧困戶“帽子”的籌碼,大打悲情牌,爭戴貧困帽。

  西部某國家級貧困縣一群眾為了讓自己當上貧困戶,竟然把年近90歲的母親拉到村委會辦公樓就走了。村幹部説,按國家政策,雖然該群眾家庭條件不好,但達不到建檔立卡標準,村裏為解決其困難,其母親已被列入“五保戶”,每月均能領取補貼,村裏也曾多次向其耐心解釋,但他始終不接受。

  幫不幫、扶不扶?

  雲南省尋甸縣柯渡鎮黨委書記沐金貴説,每次見到幫扶貧困戶生活、精神面貌發生改變,見到他主動打招呼,讓他去家裏喝口水,都會很感動。但少部分群眾脫貧內生動力不足,被多次勸導要贍養老人,仍沒多少改變。

  在一些農村,有老人與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戶口也未分離,但是子女就是不贍養老人,導致老人生活困難,甚至對簿公堂。一些年紀大的群眾,想著自己年老力衰,已經不能給家裏作貢獻,跟著子女反倒會給他們添麻煩。為此,他們選擇獨自居住,在住房、飲水安全等方面或多或少存在問題。這些都使得當地扶貧幹部處于兩難境地:幫扶,不符合政策;不扶,則可能影響脫貧驗收工作。

  當前,脫貧攻堅工作持續深入,五級書記抓扶貧,幹部結對幫扶貧困對象已經普遍推行。但有扶貧幹部告訴半月談記者,有群眾直接對他們説,“你們不來幫忙,不解決貧困,你們也脫不了幹係”。

  貴州省興仁縣城南街道鷓鴣園村黨支部書記余必麗等基層幹部説,部分農村子女對父母沒有盡到贍養義務,對老人不管不顧,對此,他們既感到心寒,又感到心累,有些無能為力。

  贍養問題不應成為扶貧問題

  鄉風文明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當前,妥善解決農村贍養問題不僅關乎倫理道德,更事關脫貧攻堅、共建小康社會,而真正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養”,仍須共同關注和努力。

  事實上,鄉風民俗、村規民約對村民贍養老人有著重要作用,其約束力不僅是規則約束,更是道義約束。基層幹部建議,村(居)民委員會可將贍養孝敬老人作為村規民約的重要內容,增強村集體對落實贍養人責任的約束力。

  “贍養老人是法律和道德的雙重要求。”貴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寧立標表示,民法總則、民事訴訟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都包含了大量關于贍養義務的規定。對不贍養老人的現象不僅要進行道德譴責,還要用法律進行懲處。

  此外,基層幹部提出,需反思有關扶貧政策的漏洞和短板,通過更加精細化地開展各項服務,尤其是做好群眾思想工作,確保扶貧對象更加精準,促進社會風氣更加良善。

  來源:《半月談》2018年第10期

  記者:楊靜 向定傑 管建濤

+1
【糾錯】 責任編輯: 韓家慧
相關新聞
新聞評論
載入更多
海南航空開通天津至溫哥華直達航線
海南航空開通天津至溫哥華直達航線
青島,幸福之城
青島,幸福之城
備戰高考
備戰高考
藍天之約
藍天之約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98061122890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