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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搞文憑腐敗被查處,發出去的不合格文憑怎麼辦?
2018-05-14 13:02:17 來源: 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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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違規辦學,南開大學EMBA近日被撤銷招生資格,再次引發公眾對一些大學頒發不合格文憑的關注與討論。在看到對高校動真格的同時,大家也在呼吁,要讓“真的假文憑”變成廢紙一張。

  來自中央巡視組的調查顯示,為拓展生源和增加辦學收益,南開大學違規與第三方合作辦學,存在利益輸送。同時,在前置學歷審核時把關不嚴,嚴重違反招生政策,僅2001年後取得前置學歷的1320人中,就有225人的前置學歷並未完成認證。

  長期以來,類似問題司空見慣。部分高校逐利傾向嚴重,以收取高額學費為目的,以攀附權貴為能事,對特定對象降低標準,導致學位授予管理十分混亂。而一些官員、企業老板等則通過各種手段,從高校甚至一流名校獲得文憑,成功為自己“鍍金”。社會上,以合作辦學單位、自學考試學校、學員為節點形成的“灰色利益鏈”,借助異地辦學、協助專升本、“先上車後買票”等方式長期存在。

  經由此種方式所授予的文憑,在法律上並非假文憑,而實際上,是不合格的“注水文憑”,被老百姓稱為“真的假文憑”。一些學員,未通過考試等程式,甚至未參與相關專業學習,只是倚仗權力、金錢能量,就輕松獲得博士、碩士文憑,並借此受益。校方與不合格學員“各取所需”,是嚴重的“文憑腐敗”,直接損害教育公平。

  值得警惕的是,在一些高校東窗事發後,校方相關責任人受到處分,但對于已經頒發出去的文憑,卻無具體、有針對性的處理辦法,不了了之。這些“真的假文憑”,依舊為一些人的教育履歷“增光添彩”,充當升職加薪的“敲門磚”。

  發放“真的假文憑”,本質上是一種造假行為,如若放任,只會令社會公平正義蒙羞。對于高校而言,把好準入、過程、考核三關,才能更好地端正高等教育的辦學方向,落實好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對于教育主管部門以及司法機關而言,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制度、規章,讓“踩紅線”者付出代價,不僅要追究校方的責任,還要徹底注銷發放出去的不合格文憑並計入個人信用檔案。(梁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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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王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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