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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單車第一案”又有最新進展 消委會申請強制執行
2018-04-26 08:21:57 來源: 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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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22日,廣州中院公開審理小鳴單車公益訴訟案並當庭宣判,判令被告悅騎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消費者退還押金、披露押金資訊、公開道歉等,被告方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上訴,判決已于4月13日正式發生法律效力。但被告方悅騎公司在判決規定時限內未履行法律責任,不執行法院判決。

  4月24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以下稱“省消委會”)正式向廣州中院提出申請,要求對小鳴單車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廣東省消委會明確表示,消費者不應為企業經營失敗買單。

  省消委會:消費者不應為企業經營失敗“買單”

  去年以來,在殘酷的行業競爭中,悅騎公司經營管理的“小鳴單車”經營惡化、盈利下降,開始大面積拖延退還消費者押金,引發了大量消費投訴糾紛。2017年全省各級消委會共受理小鳴單車投訴122924件,佔全年總投訴量達33.18%。

  在省消委會、廣州(深圳)等地消委會的大力監督下,雖然企業已向大部分消費者退回了押金,但尚有一部分消費者押金被長期拖欠且無法退回。為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不受侵害,在後期多次指導、監督無效的情況下,省消委會最終對相關企業提起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

  該案的提起和判決得到了社會高度肯定和一致好評,但並沒有扭轉企業錯誤的認識觀念和行為。在庭審辯論階段,企業就提出共用單車是新生事物,社會要給予試錯空間,應對企業寬容。在判決生效後,企業不僅未在法定期限內執行判決要求退回消費者押金,甚至在態度上也未做出道歉的姿態。對此,省消委會進行強烈譴責!

  省消委會認為,作為互聯網商業,社會各方已給予共用單車這一新生事物足夠的試錯空間,但寬容不等于縱容,企業不能拿消費者的利益作為試錯的資本,行業探索及經營失敗的帳單不能由消費者支付,這是省消委會發起訴訟的初衷,也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追到底的目的,更是眾多經營者特別是共用單車從業者必須恪守的底線。

  保護共用經濟:防止利用互聯網業態圈錢融資

  共用單車在中國擁有數億消費者,行業內普遍推行的押金制度,形成了龐大的存量資金規模。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6月,保守估計僅共用單車領域的存量押金規模近100億元。

  面對巨額資金,在制度規范和監管跟不上的情況下,以共用單車為代表的共用經濟模式,被一些不良企業利用作為融資圈錢的渠道,衍生出巨大的金融風險,容易造成眾多消費者經濟損失。廣東省消委會經過艱辛探索,對“小鳴單車”拖欠消費者押金問題,提起了全國第一宗共用單車公益訴訟。

  該案的勝訴,其意義不僅僅在于對數十萬直接相關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更在于通過司法判決,明確界定押金的權屬關係,鼓勵免押金的服務方式,制止共用單車企業對消費者押金的任意支配使用,遏止任何利用互聯網業態進行圈錢融資的企圖,從而保護共用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使其更長遠地惠及社會和廣大消費者。

  切莫把共用經濟

  搞成“共損經濟”

  以共用單車為代表的共用經濟模式,在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求上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資本的催化下,不少經營者以共用之名,行圈錢之實,開始走歪路、邪路,把共用經濟搞成“共損經濟”。一些共用單車企業,罔顧法律規定及社會期待,挪用、侵吞消費者財産,侵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打擊了社會對共用經濟發展的信心,動搖了互聯網新經濟發展的信任基礎,阻礙了共用經濟行業乃至其他新經濟産業的創新與發展。

  廣東省消委會提起公益訴訟,申請強制執行,旨在以司法審判形成示范效應,鞏固共用經濟長遠發展的信任基礎。同時,警醒廣大經營者特別是共用單車從業者,任何市場創新都必須以實現和增加消費者福祉為根本落腳點,任何通過損害消費者利益來獲得發展的企業,不僅自身發展得不到保障,而且終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記者 李大林 通訊員 粵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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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程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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