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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162名廳級及以上幹部被問責
2018-03-30 07:38:18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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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圖:蔡華偉

  經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協調,接受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的7省(市),29日統一對外公開督察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2016年11月至12月開展,涵蓋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7省(市),2017年4月完成督察反饋。

  從問責人數的統計情況看,7省(市)共問責1048人,其中省部級幹部3人(甘肅祁連山生態環境破壞問題,含正省級幹部1人),廳級幹部159人(正廳級幹部56人),處級幹部464人(正處級幹部246人)。其中,湖北省問責221人,包括廳級幹部26人;甘肅省問責218人,包括省部級幹部3人、廳級幹部33人,排在7省(市)前列。公開文件中,被直接點名的有692人。

  被問責人員中,誡勉211人,黨紀政務處分777人,組織處理49人次,通報問責22人,移送司法機關10人,組織審查1人,其他處理10人。

  從問責人員分布看,被問責人員中,地方黨委36人,地方政府209人,地方黨委和政府所屬部門644人,國有企業107人,其他有關部門、事業單位人員52人。在黨委政府有關部門中,環保135人,水利90人,國土70人,林業66人,農業62人,市場監管56人,工信50人,城管49人,還包括住建、發改、安監、國資委、交通、公安、旅遊等部門人員,基本涵蓋了環境保護工作的相關方面,體現了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的要求。

  從移交問題分析,涉及環境保護工作部署推進不力、監督檢查不到位等不作為、慢作為問題佔比約40%;涉及違規決策、違法審批等亂作為問題佔比約30%;涉及不擔當、不碰硬,甚至推諉扯皮,導致失職失責問題佔比約25%。

  人員追責情況公開的同時,7省(市)都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這些典型案例的相關責任人已被嚴肅追責,相關問題已經整改或正在整改。

  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認為,總體看,7省(市)在問責工作中認真細致,實事求是,堅持嚴肅問責、權責一致、終身追責原則,為不斷強化地方黨委政府環境保護責任意識發揮了重要作用。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繼續對督察整改工作加強調度,對存在問題的地區不定期開展機動式、點穴式督察,始終保持督察高壓,壓實整改責任,不達目的絕不松手。

  ■連結

  部分典型案例曝光

  北京市排水集團負責33條黑臭水體截污工程,截至2016年底,仍有25條段尚未開工,工作嚴重滯後;對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存在管理疏漏,致使高安屯餐廚垃圾處理廠産生的餐廚垃圾滲濾液被偷排到高碑店污水處理廠。

  上海環保(集團)有限公司建設運作的嘉定區安亭生活垃圾處理廠滲濾液超標排入城市污水管網,經監測,化學需氧量超標64.2倍。

  由于廣東汕頭市、揭陽市政府不作為、慢作為,廣東練江每天約62萬噸生活污水直排環境,約3600噸生活垃圾未得到妥善處置,致使練江污染持續加重。(記者孫秀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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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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