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正文
法治與德治何以相得益彰
2018-01-10 08:21:32 來源: 人民日報
關注新華網
微博
Qzone
評論
圖集

  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一個鮮明特點。二者分別用“依”和“以”,用語準確,不能換位。歷史上,儒家主張以德治國,但其本質是依德治國。依德治國要求性善,儒家倡導性善,但這只是一種貫徹自己學説的立論而已。因此,我們不能依德治國。依法治國也不能換成以法治國。如果以法治國,法就可能蛻變為統治工具,統治者自己則置身法外;依法治國,意味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得遵守法律。我國封建社會有豐富的法律文化和諸多法律,如秦律、漢律、唐律等,可以取其精華、加以借鑒,但封建社會不是法治社會,因為其法律只是用來統治老百姓的。

  在封建社會,非聖則非法。所謂以孝治天下就是以道德為法,不孝是會受到嚴懲的。曹操誅建安名士孔融,罪名就是“不孝”。可見,依德治國的標準難以厘定,因為道德以價值為圭臬,具有較強的相對主義色彩。這説明,治國必須依法,做到有法可依,建設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

  道德與法律是有界限的。道德重在化民、教民,有道德的人會自覺尊法守法。個人主義者或利己主義者容易突破道德底線做違法的事,但有個人主義或利己主義思想並不違法。法律要論跡,提供犯罪事實;道德要論心,提倡慎獨慎微。我們應當用道德教化民眾,用法律厘定罪與非罪的界限。只有這樣,才能從道德與法律兩方面治理好國家和社會。

  在現實生活中,道德要求往往高于法律規定。比如,法律沒有規定不孝敬父母是犯罪,但子女不贍養父母可以通過法律來解決。孝不只是贍養和義務,而且是敬,是一種對父母的敬愛之情。只依法交贍養費而不敬愛,不能算孝。正如孔子所説,“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我們不能用法律條款反對道德教化,也不能用道德觀念綁架法律。法律是現實的,其判決可以通過強力機關執行;道德觀念則是一種理想、一種價值觀、一種做人的標準。就社會功能而言,道德不同于法律。法律主要是事後處理或懲罰,而道德教育可以提高人們的道德自覺。有道德的人,不是由于害怕法律懲罰而不犯法,而是由于道德內化為良心自覺而遵守法律。道德不是威懾力量,而是教化力量。可以説,道德是一種自覺行為,甚至是一種勇氣。見義勇為、殺身成仁、舍生取義,這些行為都是道義力量使然,而不是法律條款的規定。

  在社會主義社會,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可以形成強大合力,釋放強大正能量。爭論哪個更重要,實在沒有必要。從道德角度説,我們提倡國家、民族利益高于一切,這種集體主義、愛國主義並不違反法律中有關個人權利保障的條款。維護個人合法權利屬于法律范疇,為了集體利益而犧牲個人權利並非法律規定,屬于道德范疇,它們都是社會主義社會所需要的。相反,如果將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對立起來,則是有害的。例如,認為提倡集體主義、愛國主義就是不尊重個人權利,以私權神聖為由反對提倡集體主義、愛國主義,這樣的論斷和做法都是錯誤的,其實質是混淆了法律和道德的不同功能。

  道德規范不能脫離時代和社會制度。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為樹立正確價值觀,出于國家穩定和社會和諧的考慮,在對公眾進行思想道德教育時,有分析地強調責任優先于權利等道理是正確的。相反,將權利置于責任之上、將自由置于國家安定團結之上、將個人置于集體之上,在實踐中會帶來許多危害。我們不能用法律規定來反對道德教化,不能簡單認為凡是法律不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法律不可能無所不包,規定人的全部行為。我們需要的既是法治社會,又是具有高尚道德的社會。社會主義法律應當維護個人權利,社會主義道德應當倡導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提倡無私奉獻。這就是法律與道德相得益彰的辯證思維。(作者:陳先達 中國人民大學一級教授)

+1
【糾錯】 責任編輯: 李潔瓊
新聞評論
載入更多
雪後梯田景如畫
雪後梯田景如畫
從國家科技大獎看創新走向
從國家科技大獎看創新走向
冬天,你想怎麼玩?
冬天,你想怎麼玩?
張家界武陵源現冰雪峰林 遊人享“南國雪色”
張家界武陵源現冰雪峰林 遊人享“南國雪色”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0486112223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