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茅:商事制度改革都適用于港澳臺企業

2017-03-10 17:49:11 來源:新華網/中國政府網

  3月1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邀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就“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臺灣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工商時報記者:想跟局長請教,大陸過去為了鼓勵臺灣青年到大陸來創業,曾經放寬臺灣居民在大陸成立個體工商戶,而且去年擴大開放廣告和軟件開發這些年輕人比較擅長的領域。不知道到目前為止,工商總局有沒有相關可以提供參考的數據,讓我們可以了解一下大陸這項政策目前的效果怎麼樣?另外請教您一下,今天您花了很多時間談假貨和商標搶注的問題,兩岸在智慧財産權方面,過去有很多磋商協調,談了很多次,今後臺商在智慧財産權的保障方面,兩岸可以有什麼樣的共同作為?謝謝

  張茅:這位記者實際上是提了兩個問題,一個是臺灣的個體工商戶到大陸創業發展的問題,另一個是關于智慧財産權。我們一貫的政策就是,歡迎臺灣同胞包括港澳臺地區企業在大陸興業發展。剛才我上面講到一係列的商事制度改革,市場企業準入便利化,都適用于我們港澳臺的企業。2016年,臺灣在大陸新設立的市場主體增加了32%,臺灣的青年到大陸來創業興業,個體工商戶在一些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擴大了范圍,另外營業范圍也擴大了129項,到目前,共有個體工商戶3940戶,從業人員是11222人,我們把他們和大陸的個體工商戶一樣的來對待、支援。

  剛才談到智慧財産權,講的智慧財産權,因為工商總局負責管理的智慧財産權主要是商標。從2010年來,《海峽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生效,這七年來,我們一是通過案件協調處理機制,妥善處理這些商標案件。到去年年底,我們一共處理了臺方請求處理的案件536件,涉及到商標的審查、異議、轉讓、撤銷等程式。第二是優先通報機制。到2016年底,我們受理了臺灣的優先權商標353件,保障了臺灣申請人的優先權益。第三個是開展了其他協作。通過其他渠道處理了臺灣商標案件每年也有幾十件。另外,我們開展海峽兩岸智慧財産權交流,由中華商標協會和海峽兩岸商務協調會共同舉辦的兩岸商標研討會每年都要舉辦一次,到現在已經開了11屆,我們跟臺灣地區商標管理的方面保持了經常交流的渠道。希望今後能夠繼續加強這方面的交流、協調、配合。謝謝。

[責任編輯: 吳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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