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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嚴管幹部因私出國:科員每年也僅限一次
2017-06-13 08:24:36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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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幹部因私出國嚴起來(深度關注)

  “批下來了!”見到記者時,在天津市財稅係統下屬一家參公管理單位工作的小王挺高興,“我喜歡旅遊,辦了日本的多次簽證,原來只收科級以上幹部的護照,但從去年開始我們科員的個人護照也都上交了,一年只允許因私出國一次。這次剛批下來今年的因私出國申請。”

  小王所説的變化,源于天津市委組織部去年制定出臺的《關于加強和改進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監督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針對之前有的單位和部門存在重視不夠、執行政策不嚴格等問題,結合中央巡視“回頭看”整改落實,天津市委組織部去年制定出臺新舉措,分別從登記備案、審查審批、證件管理、日常監管、責任追究等環節,提出具體要求和措施,在擴大登記備案人員范圍的同時,分別對局級、處級和科級及以下人員因私出國(境)審批及次數提出了更加具體的要求。

  市級機關實現全員報備,證件管理體現“細”和“嚴”

  以往,因私出國需登記備案人員為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在職局、處級領導幹部;離(退)休的市委管理幹部;金融機構、國有企業法人代表,縣級以上金融機構領導成員及其相應職級的領導幹部,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國有控股、參股企業中的國有股權代表;各部門、各行業中涉及國家安全及國有資産安全、行業機密的人員以及其他有必要登記備案的人員。天津這次出臺的新規在上述登記備案人員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市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在職科級及以下幹部;區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在職科級領導幹部。

  此外,對未列入登記備案范圍人員因私出國(境)請銷假及證件管理,《通知》也作出規定,要求實行辦證報告、持證登記制度。由此,在天津市級機關、包括參公事業單位實現了全員報備,補齊了市級機關科級及以下人員監管缺失短板。

  “擴大登記備案人員范圍,看似增加了工作量,實際上減少了管理漏洞、降低了管理風險,是真正的‘減法’。”市委黨校人事處負責人表示。以市委黨校為例,原登記備案人員范圍為處級以上幹部及副高級以上專技人員,報備人員總數為189人。根據《通知》要求,登記備案人員范圍擴大至校院全體在職幹部及離退休局級幹部,報備人員總數為356人,增加了188.36%,其中包括19名離退休局級幹部,共有185人上交出國(境)證件309本。

  市委組織部幹部綜合處負責人介紹,此次規定在證件管理程式上盡量體現“細”的要求,以往明確要求登記備案人員證件必須集中保管,但對領取證件辦理簽證手續到實際離境這段時間證件的管理存在盲點。這次《通知》對發放、交回證件作出了明確的時間要求。在審查審批上,新規充分體現“嚴”的要求,對出國(境)事由明確了“三個嚴禁”:嚴禁工作時間出國(境)探親訪友、旅遊購物,嚴禁短期內多次因私出國(境),嚴禁私自變更行程和時間。對局級、處級、科級及以下幹部實行分級審批。

  以“證”管人,加大督查力度,施行痕跡管理

  “針對以往規定更側重于宏觀指導,具體要求因不如因公出國(境)規定詳細,導致各單位在落實過程中,存在執行標準不一、把握尺度不齊的情況。此次新規從登記備案人員范圍、審批要求、證件管理、監督問責等方面都做了非常具體詳實的規定,管理的覆蓋面廣,特別是對未列入登記備案范圍的人員也加強了監管,可操作性很強。”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認為。

  為保障《通知》的落實,市委組織部採取了三項措施:

  ——以“證”管人,細化證件管理流程。在強調登記備案人員證件必須集中保管的同時,新政規定審批同意幹部因私出國(境)後,組織人事部門在幹部辦理簽證前1天方可向其發放證件,簽證後立即收回,在幹部出國(境)前3天再將證件交由本人使用,回國後立即將證件上交,杜絕監管盲點。

  ——加大督查力度,壓實黨委(黨組)責任。《通知》要求各區、各單位、各部門強化防范意識,切實加強對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每年開展一次專項排查,進行自查自糾,及時堵塞漏洞。市委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不定期進行抽查,督促責任落實。

  ——施行痕跡管理,嚴肅追責問責。通過採取建立管理臺賬、要求因私出國(境)幹部返回後填寫《因私出國(境)情況表》等措施,做到各個環節都有“跡”可循,對執行因私出國(境)管理制度規定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責問責。

  為保證政策細化落實,天津各區和絕大多數單位、部門都出臺了本地區、本單位、本部門的實施細則。

  市委組織部、市公安局要求建立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登記備案專辦員制度,確保登記備案人員資訊庫維護及時、數據準確。

  濱海新區在各部門街鎮嚴格落實專辦員制度,對登記備案人員資訊每周集中維護一次,如有資訊變化,區委組織部及時上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市委教育工委針對不同人群、不同情況制定了工作流程、審批表格、證件領取交回確認單。

  天津工業大學增加了審查近期政治表現和廉政情況環節,專門設計了《登記備案人員因私出國(境)審批表》,由申請人所在基層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填寫政治表現,將紀委監察處、統戰部、組織部以及紀委書記意見綜合後,報校黨委書記簽批,為了確保備案人員請銷假時間與實際行程一致,學校黨委要求在領取證照時上交機票或旅行社協議復印件,為從嚴審批提供依據。

  和平區在全區各單位建立了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專辦員三級管理體系。特別是在嚴格審批處級幹部出國上,採取了審批前置,即區委組織部相關科室審核、分管副部長簽字後,各單位才向分管區領導履行請假手續,避免了區領導已經批假,但出國事由不符合規定的情況。

  增強規矩意識,因私出國(境)絕非個人“私”事

  “嚴格個人因私出境管理,進一步增強了我們的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使大家清楚因私出國(境)絕非個人‘私’事,必須提前向組織報告,履行相關審批或備案手續,從關鍵環節上防止了因私出國(境)違規行為的發生。”市財政局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

  據了解,新政出臺後,也確有一些幹部因此不能參加在國外上學子女的畢業典禮、婚禮等重要事項,認為《通知》規定有些嚴格,需要組織人事部門去做有關幹部的思想疏導和政策解釋工作。

  “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專門組織黨員幹部集中學習相關規定,使黨員幹部深入了解掌握嚴格因私出國(境)的審批程式、因私出國(境)證件的管理等有關事項,統一黨員幹部思想,提升規矩意識。”天津市某國企黨委負責人介紹。

  “説實話,一開始心裏也有些不理解,覺得涉密崗位、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嚴格監管,這我們都支援。可普通科員用年假和長假自費出國,也要限制次數,是不是太嚴了?”供職于天津某區的楊女士心裏一開始也有點想法。

  “後來分管領導專門和我談了心。”楊女士坦言,“現在我已經認識到,嚴守因私出國(境)有關規定,是強化組織紀律的重要方面,絕非純粹的個人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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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陳俊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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